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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意见》解读

www.china-safety.org     时间:2011/7/5 10:12:41 来源: 点击:1797

《指导意见》解读

  2010年初,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十一五”安全文化建设纲要》部署,加强企业安全文化建设,推动企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国家安监总局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的创建活动。

  2010年1月14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发布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开展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创建活动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明确了此次创建活动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实施步骤、具体内容等。

  我国的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工作是从何时起步?目前总体情况怎样?

  安全文化是人类生存和社会生产过程的综合产物,是伴随着人类的产生而产生,伴随着人类社会的进步而发展。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和现代生产、生活方式的需要,特别是改革开放30多年我国经济飞速发展,人民群众对生命安全和健康保护的认知不断发展和丰富,安全文化受到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在安全生产宣教工作中,安全文化建设是一项重要的组成部分,它以一种春风化雨般的姿态使劳动者的安全意识逐渐提高,逐步实现了由“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的转变,为安全生产创造了和谐稳定的局面。

  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30次集体学习会上的讲话中强调:“要把安全文化建设纳入精神文明建设统一部署,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安全意识,遵章守法的管理理念,安全操作的工作理念,提高各类企业及全社会的安全意识,提高群众自我安全保护的技能。”温家宝总理在2006年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强调:“要加强安全文化建设,强化全民安全意识,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良好舆论氛围。”2010年初,张德江副总理在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上强调“推行安全文化建设示范工程”,为安全文化建设指明了方向。

  国家安监局历来十分重视安全文化建设,将安全文化建设作为安全生产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如每年都要组织开展“全国安全生产月”“安全宣传咨询日”“安全生产万里行”等全国性宣教活动,定期召开安全文化建设研讨会、安全发展论坛,2006年专门制定印发了《“十一五”安全文化建设纲要》,纲要中要求:加强对安全文化建设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相关政策法规和工作制度、加大安全文化建设的资金投入和支持、加强安全文化队伍建设、动员全社会力量搞好安全文化建设。

  2008年,国家安监总局颁布了AQ/T9004-2008《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导则》和AQ/T9005-2008《企业安全文化建设评价准则》两个标准,这是我国首次出台的关于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的相关标准。

  2009、2010年连续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深入开展“三项行动”“三项建设”。骆琳局长在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指出:“发挥示范企业和社区的作用,继续推动安全文化建设、安全诚信建设。”

  通过各方面的共同努力,我国安全文化建设发展较快,十分活跃,取得了明显成果,出现了企业安全文化、社区安全文化、校园安全文化、乡村安全文化等百花齐放的局面。为提高全民的安全意识和素质,促进全国安全生产状况稳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但目前也存在一些问题,表现在:一是对安全文化建设重视程度不够。一些地区和单位没有把安全文化建设提高到“以人为本”的高度来认识,忽视安全生产对企业职工和社会的重要作用。二是在安全文化建设上投入不足。由于增强群众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是个长期的过程,不会立竿见影,因此就不愿意在这上面进行人力财力物力的投入。三是发展不平衡。在核工业、冶金、煤炭等行业和一部分中央企业,在北京、山东、广东等地,安全文化建设进行较早,效果也比较明显。但在一些行业和地区,安全文化建设进展慢、成效微。

  总局出台《指导意见》的背景、目的、意义及具体的实施步骤。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落实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十一五”安全文化建设纲要》部署,切实加强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推动企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在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山东、北京等地开展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创建活动的基础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决定开展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创建活动。

  通过开展安全文化建设创建活动,切实加强企业安全文化建设,促进企业安全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到位,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通过一段时间的创建,对符合《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评价标准》要求的企业,国家安监总局授予“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称号。力争在不同地区、不同行业形成一大批各具特色的示范企业,树立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先进典型,进一步推动企业安全文化建设规范、有序、健康发展。

  开展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建设的意义在于:通过大力加强企业安全文化建设,促进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实现以文化促管理,以管理促安全,以安全促发展,打造本质安全型企业,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为全国安全生产形势明显好转提供支撑。

  创建活动由直接从事生产经营的企业自主申请,各省级安全监管监察机构、中央企业推荐,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组织专家考评、抽检、审定。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创建工作每年考评一次。

  《指导意见》对各示范企业的安全文化建设提出了哪些具体要求?

  创建活动对各级安监部门和示范企业都提出了具体的工作要求,要从多个方面达到评价标准。要求各企业把创建活动作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列入工作日程,明确责任、落实到人,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活动要与“三项行动”“三项建设”等工作有机结合,各单位要在总局《指导意见》及《评价准则》的基础上,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或细则,量化细化建设内容和标准,广泛发动、精心组织,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组织实施。一是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二是要广泛发动,精心组织。深入班组,广泛宣传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坚持“以人为本”,从职工的需要出发,把关心、理解、尊重、爱护职工作为创建工作的基本出发点,营造安全文化氛围。坚持“齐抓并管”,加强各方面的协调配合,形成合力。三是要注重实施,扎实推进。要严格按照标准,不搞形式主义,及时总结推广创建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不断巩固和扩大创建成果。

  安全文化建设是一项长期、逐渐渗透的工作,随着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活动的全面展开在未来一段时间,总局计划开展哪些工作促使安全文化遍地开花?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负责指导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创建活动,组织制定相关政策。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宣教中心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宣传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为企业安全文化建设提供咨询服务和支持,总结宣传安全文化建设的好做法、好经验,培训企业安全文化建设骨干;根据《指导意见》,命名全国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通过召开研讨会、经验交流会或现场观摩等形式,宣传先进典型;依据《建设导则》和《评价标准》,起草相关实施要求和管理办法;对全国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材料汇总、组织评审、协调管理以及证后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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