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国家安全生产宣教网!
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解读 > 《安全生产法》将成为依法治安的指挥棒

《安全生产法》将成为依法治安的指挥棒

www.china-safety.org     时间:2014/9/4 17:22:39 来源:中国安全生产网 点击:4069

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指出:“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要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保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再次强调要“坚持依法治理,加强法治保障,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

  安全生产作为民生性、基础性、系统性工作,事关群众生命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是用生命和鲜血的惨痛教训堆积出经验总结。《安全生产法》作为安全生产领域的基本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为规范,分别对安全生产的基本要求、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法律责任等进行了明确界定,必须做到不折不扣的予以贯彻执行。

  党和国家历来重视安全生产工作,确立了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政策方略,提出了落实两个“主体责任”的基本监管要求,为推进安全生产工作指明了具体方向。法虽为权威,但并不代表永恒。这就要求通过紧贴大局、适度超前的修订完善,抵消法律的滞后性弊端,顺应不断变化的社会形态。

  纵观近年来多起重特大事故的背后,多数可归因于生产经营单位无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权威、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行业安全监管的职责不清、问责追究机制的避重就轻等问题同样不容忽视。

  “人命关天,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红线论的确立,“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入宪十周年之际,更加需要与时俱进、做好《安全生产法》及其相关法规、规章的配套衔接,不断丰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用更严格细密的法制层级筑牢安全生产防线,坚决遏制安全生产事故易发多发状况。

  管理学中“热炉法则”更加形象地告诉我们:健全完善法律如同火红炙热的火炉,时刻警醒着人们不要以身试法去触碰它、挑衅它,否则将会面临法律制裁的危险。《安全生产法》修订完善,需要从“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安全生产责任追究”三方面侧重强化,上升到具体执行过程中,则是要求企业管理层面的有法必依,在行业监管层面的执法必严,在后期问责层面的违法必究;否者,安全生产的各方参与者付出更大的代价。

  与此同时,网络间近期流传的某些地区、某些官员针对事故单位放出“罚到倾家荡产”的狠话,也透漏出政府部门在执法监管过程中非理性、情绪化倾向,与其放狠话、违法不奏效,不如出实招、守法抓根本。安全生产靠的是生产经营单位的思想重视、投入保障、措施到位,靠的是监管部门自觉的法治思维、超前的危机意识、到位的执法监管、得力的应急响应,这些也是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关键所在。

  在依法治国理念不断深化的今天,迫切需要各级党政、行业监管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牢固树立自觉做到依法问安、依法治安、依法管安,发挥好《安全生产法》指挥棒作用,上下联动、共同打好安全生产的攻坚战、持久战,促进全国安全生产总体形势的持续根本好转。

 


  • 主办单位: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宣传教育中心 网站邮箱: xjzx@chinasafety.gov.cn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兴化东里9号楼 邮编:100013 京ICP备11011520号
    技术支持:中国矿产商业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