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将于12月1日起施行,为贯彻实施好新安法,全面开创安全生产新局面,海南省安监局在新安全生产法施行前,采取积极措施组织新安全生产法宣贯工作。 一是加强自身学习。局领导亲自组织全局人员开展专项学习,通过对比新、老两部法律修改的内容,认真研读、深刻领会新安全生产法,找出新法的主要特点,明确新法的着力方向,提高对新法的理解和认识,从而达到熟练运用新安全生产法的目的。专项学习后,组织新安全生产法重点内容考试,全局人员一个不漏参加,不合格者继续学习,直到考试合格为止。 二是组织宣传教育。通过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类新闻媒体和张贴发放彩页、横幅、宣传画册等手段,向公众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单行本)》,给全省安全监管系统工作人员和各重点企业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单行本)》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条文对比)》,提高新安全生产法公众知晓度,为新安全生产法的实施造势,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充分调动公众参与、支持新安全生产法宣贯的积极性,提升安全生产法律意识,增强安全发展的理念。 三是完善配套制度。认真学习研究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制度、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制度、严重违法行为公告和通报制度、事故应急救援制度、安全生产强制性措施等各项制度,制定和完善适合海南实际的相关配套制度,使之适应并促进新安全生产法的落实。 四是组织系统培训。在新的安全生产法施行前,省安监局将分批对全省各市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工作人员、与省安监局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和负责安全生产的管理人员、各安全评价机构工作人员进行新的安全生产法学习培训,同时督促各市县安监局组织好属地企业的培训。通过培训,加强基层一线及企业管理人员对新安全生产法的认识高度和重视程度,加快新安全生产法普及到企业生产一线,确保新法收到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