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宣教中心关于举办《煤矿建设安全规范》宣贯暨煤矿建设安全技术培训班的通知
一、培训对象
各省级以下煤炭行业管理、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负责人;各煤矿企业负责安全生产和工程建设的管理及技术人员;煤矿建设施工、设计、监理等单位工程技术、安全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
二、培训内容
(一)《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内容解析;
(二)煤矿建设期间工程施工安全管理;
(三)《煤矿建设安全规范》(AQ1083-2011)与《煤矿建设安全规定(试行)》的异同;
(四)《煤矿建设安全规范》(AQ1083-2011)的主要内容与特点解析;
(五)煤矿建设项目清理及相关技术文件修改完善;
(六)煤矿建设项目专项安全监察;
(七)典型煤矿建设事故案例分析、交流研讨及专家答疑。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郭 健、张 燕
电 话:010-64463009、64463880(均带传真)
二〇一二年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