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组委办〔2013〕1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有关中央企业,各有关单位:
按照《中央宣传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等七部门关于开展2013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3〕37号)部署,为切实落实科技兴安,推动实施安全发展战略,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定于2013年7月5日在北京举办“2013安全发展高峰论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任务
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以“强化科技兴安·推动安全发展”为主题,围绕国家信息化战略服务于安全生产工作、科技创新促进安全生产工作以及安全监督信息化等热点问题,组织高层深入的对话与交流,促进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时期安全生产的理论瓶颈与现实问题的解决,同时全面展示科技创新和信息化在安全生产领域取得的重要成果,鼓励企业建立完善与工业化、信息化发展要求相适应的安全科技支撑体系,着力提高企业安全生产保障能力,进一步凝聚全社会安全发展共识和合力,促进全国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主要内容
(一)交流研讨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工信部、发改委等相关部委领导同志及地方政府主管领导,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专家、有关科研单位专家等权威学者以及企业代表将就“国家信息化战略服务于安全生产工作、科技创新促进安全生产工作、安全科技‘四个一批’推广应用及企业安全生产科技保障”等论题展开对话与交流,宣传推广先进的安全理念和安全技术,探索新时期以科技创新和信息化建设保障安全发展战略实施的有效途径。
(二)展示宣传
论坛将组织“科技创新优秀企业”、“信息化优秀解决方案”、“科技创新应用典范”三个具有代表性的奖项评选活动,并通过媒体系列报道、网络平台展示等形式宣传先进经验、创新成果、应用典型,全面展现我国安全生产科技创新领域取得的重要成果。
三、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3年7月5日。
地点:北京·国宾酒店(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甲9号)。
四、组织机构
论坛由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主办,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承办。
成立论坛组委会,加强对论坛活动的组织领导,确保论坛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五、有关要求
(一)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有关中央企业积极组织有关人员参加,并于6月30日前将“2013安全发展高峰论坛”报名表传真至论坛组委会。
(二)请有意参加评选的单位于6月10日前将参评申报材料传真至论坛组委会。
论坛组委会秘书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张志红,010-64463481;焦俊红,010-88050623、010-88050624、010-88050781(传真)。
宣传网址:国家安全生产宣教网www.china-safety.org
新华网www.xinhuanet.com
附件:1 “2013年安全发展高峰论坛"报名表.doc
2 奖项评选标准及申报登记表填写说明.doc
3 “科技创新十大优秀企业”奖申报登记表.doc
4 “信息化优秀解决方案”奖申报登记表.doc
5 “科技创新成果应用典范”奖申报登记表.doc
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2013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