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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经验交流会议”的通知

www.china-safety.org     时间:2011/1/27 18:58:11 来源:宣教部 点击:1994

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召开“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经验交流会议”的通知

安组委办[2009]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安全监察机构,有关中央企业:

  报经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同意,定于2009年9月17日-18日在云南省昆明市召开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经验交流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9月17日—18日。9月16日报到。

  二、会议地点

  泰丽国际酒店会议中心(云南省昆明市环城南路39号)。

  报到地点设在泰丽国际酒店大堂(总机:0871-3305888)。

  报到联系人:吴小燕13708882728 解晓霞13661084236。

  三、会议主要内容

  1.总结交流今年各地区、各单位安全生产月活动和安全生产宣教行动的做法和经验;

  2. 研究落实今年后几个月的重点工作和不断扩大宣教行动成果的具体措施;

  3.深入探讨新形势下明年安全宣教工作的思路;

  4.表彰2009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优秀单位;

  5.表彰“安全在我心中”全国摄影、书画大赛优秀单位和个人。

  四、参加会议人员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机构有关负责人;国务院有关部门、中央管理的企业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负责人;受表彰单位代表和个人;部分新闻媒体记者。

  五、其他事项

  请各单位将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优秀单位申报材料于8月31日前、参加会议人员回执表于9月4日前报至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宣传教育中心(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联 系 人:袁丽慧  王已琴  孟 媛

  电话(带传真):010-64272836,64463640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兴化东里9号楼

  邮    编:100013

  电子信箱:xjzx@chinasafety.gov.cn

  会议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委员会办公室

  二○○九年八月十三日

  • 主办单位: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宣传教育中心 网站邮箱: xjzx@chinasafety.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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