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主要任务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总结推广北京市顺义区等地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有效防范事故的先进经验和做法,探索创新政府和部门安全监管机制,强化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更好地把握隐患治理、事故防范的主动权,打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攻坚战,努力实现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制度化、经常化,促进全国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确保实现"十二五"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的良好开局。

骆琳在全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现场会上讲话摘编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改革开放、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事关党和政府形象和声誉,党中央、国务院始终高度重视。

全国安全生产继续保持了总体稳定、持续好转的发展态势。一是事故总量持续下降。二是重特大事故较大幅度下降。三是工矿商贸和大部分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 基本稳定。四是大部分地区安全生产状况持续好转。

安全生产工作虽然取得了新的进展和明显成效,但与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望相比仍存在较大差距,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突出表现在重特大事故尚未得到有效遏制,严重涉险事故时有发生。

目前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面存在以下突出问题:一是工作进展不平衡。二是隐患整改率有待提高。三是存在搞形式、走过场现象。四是对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法 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打击不力。

必须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排查治理安全隐患的自觉性、主动性。一是要从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重要性。二是要从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现实需要,充分认识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重要性。三是要从贯彻实施"依法治安"方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四是要从推动安全监管机构队伍转变职能、转变作风的必然要求出发,充分认识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重要性。

二、认真学习推广北京市顺义区等地的先进经验,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努力提高安全生产工作科学化水平

实践表明: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有助于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有助于加强和改进政府安全监管;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有 助于综合推进安全生产工作;

学习推广北京市顺义区等地的经验,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应当抓住精髓和要点,在以下五个重点环节上付出努力:一是建立功能完善的信息系统,二是制 定科学严谨的隐患排查标准,三是建立清晰明确的责任制度,四是实施差别化、有针对性的监管方法,五是形成重过程、动态化的考核机制。

三、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和重要指示精神,深入抓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促进实现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工作科学化水平

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中,强调"要全面落实和完善安全生产制度,做到思想认识上警钟长鸣、制度保证上严密有效、技术支撑上坚强有力、监督检查上严格细致、事故处理上严肃认真,全面排查和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温家宝总理在国务院165次常务会议上,要求针对近期事故多发暴露的突出问题,对以铁路、公路、桥梁为重点的交通运输领域,以煤矿为重点的矿山领域,以危险化学品为重点的工业领域,以在建住房项目为重点的建筑施工领域等,开展全面、系统、彻底的安全隐患排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必须限期整改。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企业,要坚决停产整顿或依法关闭。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桥梁、建筑、车辆等,要坚决停用,待采取措施符合安全要求后方可使用。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要依法打击,并严防死灰复燃。张德江副总理在国务院安委会全体会议上要求进一步强化综合预防措施,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强化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防范,强化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进一步减少事故总量,进一步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一)加强领导和组织协调,形成合力,强力推进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二)着眼于治大隐患、防大事故,在有效防范、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上见到更切实的成效。

(三)坚持典型引路、扎实推进,加快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

(四)加强制度建设,构建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

(五)坚持统筹兼顾,搞好"五个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