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审议安全生产党政同责暂行规定


  9月4日,辽宁省委召开常委会议,审议了《辽宁省安全生产党政同责暂行规定》,进一步研究部署我省安全生产工作。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王珉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科学发展、可持续发展、包容性发展的基本保障。各级党委、政府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坚决守住安全生产这根“红线”,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切实做到管行为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为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会议强调,制定出台关于安全生产党政同责的专门规定,是省委、省政府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基础性工作的重要举措。虽然今年以来我省未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但仍要警钟长鸣。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提高对安全生产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自觉强化责任意识,始终把安全生产放在心上、抓在手上,做到时时不放松,事事不放松,处处不放松,打造齐抓共管安全生产的大格局。要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大力宣传、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把安全生产纳入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内容,加强安全生产干部队伍建设,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全面参与、主动支持安全生产工作。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本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布局,经常排查隐患、查找不足,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整顿关闭、专项整治等工作。要借鉴先进经验,深刻反思教训,切实提升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能力和水平,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刘立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