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组委办〔2014〕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有关中央企业、社会团体,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普及安全知识,提升全民安全素养,按照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安排,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决定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卡通形象创意大赛活动并制定了工作方案,现予印发。
    全国安全生产卡通形象创意大赛是2014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重要内容,是创新安全宣教手段,丰富安全宣教产品的积极探索,旨在使安全生产的抽象理念形象化,在全社会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浓厚氛围,提高全民安全意识,推动安全文化繁荣发展。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此次大赛的重要性,结合安全生产工作实际,按照工作方案要求,负责组织好本地区和本单位的活动,动员相关专业人员、广大干部职工和群众积极参与,做到将专业性与群众性相结合,确保活动达到预期效果。

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2014年3月20日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强化红线意识,普及安全知识,提升全民安全素养,遵照总局关于进一步创新丰富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形式和内容的指示精神,按照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安排,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委员会办公室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创新安全宣教平台,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将专业性与群众性相结合,通过创意提炼、造型设计、理念阐述、性格设定等手段,形成独特、原创的视觉形象,使安全生产的抽象理念形象化,在全社会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浓厚氛围,提高全民安全意识,推动安全文化不断繁荣发展。

二、活动主题

安全为天,生命至上

三、主、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委员会
    承办单位: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委员会办公室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宣传教育中心)

四、组织机构

成立全国安全生产卡通形象创意大赛组委会,组委会秘书处设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宣教中心,负责作品征集、评选和相关活动的组织工作。各省级安监、煤监、有关中央企业和各有关单位负责组织好相关活动,充分调动专业机构力量,动员广大干部、职工和群众积极参与,按照征稿要求和时间将作品报送至组委会秘书处。

五、活动安排

(一)2014.3.20—2014.4.10,组委会发布新闻,向全国发布征稿方案。
    (二)2014.4.10—2014.6.30,组委会秘书处组织工作人员对征集的作品进行整理、分类,由组委会聘请专家成立评审委员会,于6月30日前完成评选工作。
    (三)2014.7.1—2014.7.30,出版《作品集》和制作光盘。在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交流会上以新闻发布的形式向社会推介,进行颁奖。
    活动通过电视、广播、报刊、杂志、网站等媒体广泛发布大赛活动信息。

六、作品要求

(一)作品必须紧扣安全生产主题,以生动活泼的形象、简洁凝练的手法体现安全生产的根本内涵——保护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职业健康,表达出生命是至高无上的理念。
    (二)作品表现形式不限,二维、三维塑造;单体形象、群组形象皆可。
    (三)设计思路和理念要清晰而独特,富于感染力和亲和力。符合创意新颖、内涵丰富、色彩明快的要求,契合主题且易为广大受众理解和传播。
    (四)作品具有认知度高、应用性强等特点,可广泛应用于各行各业。在表现形式和技术手段上,适用于平面、立体和电子媒介以及电影电视的传播和再创作。
    (五)内容健康,不得有涉及色情、暴力等任何与国家法律相抵触的内容。

七、征稿时间

即日起至2014年6月15日,以送达时间为准。

八、奖项设置

(一)优秀作品奖,奖金5000元。对终评确定的卡通形象作者授予“全国安全生产卡通形象传播大使”称号。
    (二)入围作品奖,奖金3000元。
    (三)优秀组织奖5个,以表彰本次活动的优秀组织机构。
    (四)媒体传播奖2个,以表彰为本次活动做出重要贡献的媒体。
    (五)获奖作者每人获得荣誉证书和《作品集》一册,名单在中国安全生产报、国家安全生产宣教网等相关媒体上公布。

九、评选模式

(一)初评。由专家组成专业评委会,评选出前10名入围作品。
    (二)复评。将评委会初评作品公布在大赛官方网站(国家安全生产宣教网)上,观众参与投票,投票时间为10天,综合专家评审委员会意见,评选出前3名优秀作品。
    (三)终评。评委会对3名优秀作品进行终评,确定安全生产卡通形象。

十、投稿要求

(一)参赛者需提交彩色版卡通形象正视图一份并为该形象命名。图稿可以手绘也可电脑制作,投稿电子图案的格式为 JPG 格式,提交手绘或打印稿尺寸不小于A4 。
    (二)参赛者需提交应征作品的创作理念说明(请另附WORD格式电子文本),充分阐述作品的创意基础、设计思路和名称含义等。
    (三)参赛作者或组织单位须下载填写《报名表》(附件1、2),填报信息需真实完整,并随作品一起报送。
    (四)电子文件要求以“某省﹢作者姓名+作品名称”或“某企业﹢作者姓名+作品名称”的形式进行命名。

十一、法律声明

(一)作品须应征者原创,应征者应拥有作品独立、完整的著作权,不得侵犯第三人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合法权利,如有任何相关的法律纠纷,其法律责任由参赛作者本人承担,组委会有权取消该应征者的参赛资格。
    (二)应征作品不得含有任何涉嫌国别歧视、民族歧视、种族歧视、宗教歧视或者其他有悖于社会道德风尚和良好风俗的内容。应征作品或者任何用于创作应征作品的素材均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规定,因违反相关法律规定而导致的任何纠纷均由应征者承担责任。
    (三)应征作品概不退还,请自留底稿,敬请谅解。
    (四)本届安全生产卡通形象创意大赛组委会对最终确定的安全生产卡通形象拥有独家版权及处置权;对获奖、入围作品拥有展览、出版、宣传及修改权。版、宣传及修改权。

十二、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宣传教育中心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兴化东里9号楼
    联 系 人:方 沁、李 强、吴凤仪
    联系电话:010-64463442 64463432 64463648
    投稿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兴化东里9号楼(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宣传教育中心展览部)
    邮    编:100013
    收 件 人:李 雷、胡 媛、王玥
    联系电话:010-64463645,传真:010-64463442
              13716778449 1580102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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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   件2:团体报名表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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