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教中心内设部门和机构职责
一、办公室(人事部)
主要负责中心的行政和人事工作。
电话:64463541、64463641、64463489
二、财务部
主要负责中心财务工作和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电话:64463567、64463643
三、党群工作部
主要负责开展党建、纪检、审计、群众和后勤工作。
电话:64463650、64463647
四、宣传教育部(新闻办公室)
主要负责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安全生产宣教工作规划,策划和组织开展有关宣教活动。承担总局赋予的报刊管理行政职能。
电话:64463537、64463640、64463422、64463619
五、展览部
承办由总局、中国煤炭工业协会主办或参与的展览,积极承办其他方面的展览。建立安全生产音像和图片资料库。
电话:64463648、64463442、64463642、64463645、64463432
六、培训部
负责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培训,承担有关培训机构标准化建设工作。
电话:64463597、64463509
七、开发部
立足总局,面向市场,以创收为主要目标,开展对外合作,推介中心的项目和产品,孵化和培育具有前景的项目。
电话:64463493、64463481、64463649、64463587
八、安全文化研究所
主要承担安全文化、安全理论研究和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等方面的工作,负责“国家安全生产宣教网”的建设、管理、运行和维护。
电话:64463576、64463534、644637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