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下达2014年
安全生产行业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
安监总政法〔2014〕39号
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现将《2014年安全生产行业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项目承担单位要高度重视标准制修订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计划,明确工作职责,按照《安全生产标准制修订工作细则》(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9号)的要求做好项目计划落实工作,并及时向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全国安标委)或者有关分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分会)汇报项目有关情况。
二、全国安标委及各分会秘书处要加强对标准制修订工作的日常管理和督促检查,及时组织审查起草完成的标准项目,并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对口管理业务司局报告项目进展情况。
三、要确保标准项目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确因特殊原因不能如期完成的,项目承担单位要及时向全国安标委秘书处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政策法规司说明理由。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2014年5月16日
附件:2014年安全生产行业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