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住建部门发出通知,要求严格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事故上报工作。通知要求,按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在建工程发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事故后,项目部第一时间向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及其他有关单位报告。各级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接到事故报告后,原则上要在1小时内向省建筑安全监督总站上报事故情况,最迟不得超过2小时;事故发生24小时以内必须按事故快报要求,及时、准确、完整的上报事故情况。通知明确,各级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不得瞒报、漏报辖区内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事故。发现瞒报、漏报事故的,将予以通报批评,并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