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国家安全生产宣教网!
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公文公告 > 安全监管总局文件 > 关于金属非金属矿山禁用的设备及工艺目录通知

www.china-safety.org     时间:2015/2/16 8:55:58 来源: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政府网站 点击:859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发布金属非金属矿山

禁止使用的设备及工艺目录(第二批)的通知


安监总管一〔2015〕1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

  为淘汰严重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和设备,推动金属非金属矿山设备和工艺的改善,提高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保障能力,预防生产安全事故,依据《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制定了《金属非金属矿山禁止使用的设备及工艺目录(第二批)》,现予发布,请遵照执行。


安全监管总局

2015年2月13日


金属非金属矿山禁止使用的设备及工艺目录

(第二批)


  新建、改建、扩建的矿山从本目录发布之日起,一律禁止使用下列设备及工艺。现有生产矿山在用下列设备及工艺的,按照本目录规定的时限予以强制淘汰。
  1.扩壶爆破(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自发布之日起立即禁止使用);

  2.掏底崩落、掏挖开采、不分层的“一面墙”开采(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自发布之日起立即禁止使用);

  3.使用爆破方式对大块矿岩进行二次破碎(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自发布之日起立即禁止使用);

  4. 无稳压装置的中深孔凿岩设备(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自发布之日起一年后禁止使用);

  5. 集中铲装作业时人工装卸矿岩(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自发布之日起立即禁止使用,地下矿山自发布之日起一年半后禁止使用);

  6.未安装捕尘装置的干式凿岩作业(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自发布之日起立即禁止使用,露天矿山自发布之日起半年后禁止使用);

  7.主要无轨运输巷道及露天采场采用人力或畜力运输矿岩(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及露天矿山自发布之日起一年后禁止使用);

  8.专门用于运输人员、炸药、油料的无轨胶轮车使用的干式制动器(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自发布之日起一年后禁止使用);

  9.TKD型提升机电控装置及使用继电器结构原理的提升机电控装置(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自发布之日起一年后禁止使用)。



  • 主办单位: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宣传教育中心 网站邮箱: xjzx@chinasafety.gov.cn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兴化东里9号楼 邮编:100013 京ICP备11011520号
    技术支持:中国矿产商业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