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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潼关一金矿发生爆炸致3死 因私造炸药自燃

www.china-safety.org     时间:2011/6/13 9:11:26 来源: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政府网站 点击:1682

  本报渭南讯(记者 芮潇潇) 潼关县东桐峪四公里碾头岔25号脉二坑,有人私制炸药,6月5日发生自燃爆炸。经警方核实,目前3人死亡。据了解因尸体被转移,是否有其他人员伤亡,警方仍在调查。

  6月6日,读者举报称,潼关县东桐峪四公里碾头岔25号脉二坑发生爆炸,9人亡。矿老板企图瞒报,将尸体转移。记者前往该矿调查期间,不断有读者反映,称事故致5人亡,也有称十几人亡的。

  在东桐峪矿区,停产多日的一些金矿整合验收后部分恢复生产。在矿区颠簸的盘山公路上,不时有矿工路过,但没人知道二坑发生爆炸。

  碾头岔25号脉二坑位于山坡上,坑口被红砖墙包围。大门上挂着“吸取血的教训,坚决停产整改”的横幅。多次敲门,均无人应答。昨日下午,当记者第3次来到二坑,门前停着辆吉普车,警方已拉起警戒线。

  走进院内,只见几排简易工棚前堆满矿石。潼关县公安局矿山分局的民警守候在矿井口。

  据袁姓民警介绍,坑内烟太大,加上不通电无法通风,暂时无法进入,坑内到底什么情况还无法知晓。

  6月9日,潼关县安监、公安等部门领导均表示,8日潼关几家单位接到举报反映该矿私制炸药自燃致9人伤亡。

  潼关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立即成立由公安局牵头的调查组,调查组组长由该县公安局局长雷有才担任,并从刑侦、治安、矿区分局等单位抽调15名民警组成专案组,分外围调查组、审查组、现场勘验组、信息报送组,迅速展开工作。

  昨日下午,在案件通报会上,潼关县公安局副局长高海清介绍,已控制该矿3名相关人员:黄吉翠、黄吉军、骆文斌。据初步调查,6月5日下午发生一起非法制造爆炸物品自燃爆炸致人死亡刑事案件。目前确认3人死亡,分别为何昌海(男,22岁)、汪有明(男,32岁)、黄社新(男,64岁),均系湖北省郧西县湖北口乡人。

  但据了解,由于死亡人员被矿方转移,伤亡人数仍在调查。潼关县委、县政府多次开会研究案情,责成公安部门配强专案组力量,组成技术队伍,克服一切困难,尽快现场勘验,立即核定死亡人数及原因,做好善后工作。并要求及时通过媒体通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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