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国家安全生产宣教网!
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各地动态 > 各地快讯 > 浙江省六项安全监管措施保障我省海洋经济发展

浙江省六项安全监管措施保障我省海洋经济发展

www.china-safety.org     时间:2011/7/12 13:51:09 来源: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政府网站 点击:1388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海洋经济的若干意见》(浙委〔2011〕31号)精神,浙江省海事部门立足辖区水上安全监管实际,把服务金塘大桥“平安大桥”建设作为重要着力点,深化六项措施确保海上交通安全形势稳定,为推进我省海洋经济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一是严格落实金塘大桥桥区水域巡逻艇巡视游弋制度,强化对金塘大桥的巡视警戒和VTS的联动,积极督促大桥业主自我巡视、监控和警戒等工作,全力确保大桥和过往船舶安全。

  二是加强与海洋渔业部门的联动,加大联合开展执法行动力度和频次,打击渔期违章张渔网等碍航行为。

  三是加强与大桥管理业主以及上级有关主管部门的沟通和联系,积极促成大桥防撞措施的建设,增加大桥抗风险等级能力。

  四是将宁波-舟山深水航道船舶定线制第九、十、十一通道分航制水域纳入到大桥桥区动态游弋网格之中,增强搜救巡航救助一体化、动态执法网格化水平。

  五是加强对大桥安全监管规律性研究,积极构建更加合理、更加高效、更加迅速的现场监管机制。

  六是积极推进大桥值守主力艇“海巡1128”的“工人先锋号”创建工作,借力载体,巩固成果,扩大影响。

  • 主办单位: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宣传教育中心 网站邮箱: xjzx@chinasafety.gov.cn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兴化东里9号楼 邮编:100013 京ICP备11011520号
    技术支持:中国矿产商业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