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转发司法部等单位
关于开展“全国百家网站法律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
安监总厅政法函〔2012〕21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总局和煤矿安监局机关各司局、应急指挥中心: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转发的“六五”普法规划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认真扎实做好“六五”普法工作,司法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全国普法办公室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全国百家网站法律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司发通〔2012〕353号),决定2012年11月下旬至12月下旬开展知识竞赛活动。现将该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组织本单位和本系统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知识竞赛活动,并于12月31日前将有关情况报送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政法司。
联系人及电话:刘 剑,010-64463156
电子邮箱:liujian@ chinasafety.gov.cn
附件:《关于开展“全国百家网站法律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
2012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