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7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第十督导调研组在山东组织召开了《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宣贯会议,山东煤监局组织全省各产煤市煤矿安全监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各矿业集团公司、煤矿矿长参加了会议。会上,国家煤矿安监局副局长黄玉治对《七条规定》进行了认真解读,各煤矿矿长签订了安全生产承诺书,副省长邓向阳出席会议并讲话。
邓向阳指出,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进一步明确了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的责任和措施,每一条都是经验和教训的总结,每一条都是铁的纪律,为煤矿安全增添了一道“防火墙”,为职工撑起了一把“安全伞”。
邓向阳要求,全省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深入搞好《七条规定》的宣传贯彻,真正把《七条规定》不折不扣、高标准地落实到位。要进一步强化执法监督,对违反《七条规定》等重大非法违法行为的,坚决责令停产整顿,依规定上限予以经济处罚。对不严格落实《七条规定》、敷衍应付,造成安全事故的矿长,将依法追究矿长责任。要以落实《七条规定》为契机,进一步深化“打非治违”,严格落实“四个一律”工作措施,不断提升隐患排查治理水平,确保全国“两会”期间全省煤矿生产安全。
黄玉治对《七条规定》的重大意义、主要内容和宣贯有关要求进行了详细解读和部署。他强调,要将贯彻落实《七条规定》纳入今后重点工作,加强领导,深入宣贯,积极营造“一切依靠矿工”、“一切为了矿工”的浓厚氛围。要深入开展“保护矿工生命、矿长守规尽责”主题实践活动,推动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再上新台阶,促进全国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