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要深入开展煤矿安全监管监察“大综合、大执法”活动,积极组织开展突击式、解剖式和交叉式执法,突出重点矿区、重点企业和重点时段,敢于执法、公正执法、科学执法和廉洁执法,使执法工作取得实效。
二要做好煤矿建设项目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日常管理。要继续按照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相关规定,认真组织征求意见、现场检查等工作;指导煤矿规范安全生产许可证申办的文件资料和图纸。
三要突出水害等重点灾害的排查治理。要深刻吸取近几年我省发生的水害事故教训,保持高度警惕,要组织专家确实将水害调查、分析和论证的成果转化为生产建设现场施工指南。
四要提升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水平。立足省情矿情,督促煤矿企业把重点放在矿井、放在现场、放在一线,切实将我省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提升到新的水平。
五要建好用好井下避险“六大系统”。要督促煤矿企业正确安装、使用和维护已建成的安全监控、人员定位、通讯联络、压风自救和供水施救系统,同时,加快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和县级分控中心建设进度。
六要稳步推进煤矿企兼并重组。按照“一个矿区由一个主体开发”的思路,统筹协调整顿关闭、资源整合与兼并重组的关系,加快淘汰关闭达不到最小开采规模、资源枯竭、技术装备落后等煤矿。
七要加强煤矿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和教育。结合“保护矿工生命,矿长守规尽责”主题实践活动,督促煤矿企业树立“安全培训不到位是重大安全隐患”意识。强化从业人员岗前培训和实操训练,提高一线工人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