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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委书记王儒林:吸取血的教训 力推脱胎换骨

www.china-safety.org     时间:2013/5/7 9:27:46 来源: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政府网站 点击:1265

  【编者按】

  4月24日,吉林省委书记王儒林主持召开煤矿生产安全座谈会,强调深刻吸取血的教训,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深入研究并加快推进治本之策,对全省煤炭行业进行脱胎换骨的改造。

  本报现予以摘发,标题为编者所加,内容略有删节。

 

  4月20日13时26分,吉林省和龙市庆兴煤矿发生瓦斯爆炸事故,18人死亡,12人受伤。我和有关同志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调查处理事故,并就如何吸取血的教训、做好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专门进行了调查研究。我们先后在和龙、珲春、蛟河、舒兰查看矿井,了解情况,多次召开座谈会。

  其间,我们反复学习了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等领导同志的重要批示精神。同时,我认真学习了国务院、国家安监总局颁发的有关文件、命令和相关资料,加上听取各方意见,形成了一些初步的想法。在此,我想讲五点意见,或者说是“五个必须”。

  必须深刻反思为什么

  接二连三发生瓦斯爆炸事故

  在短短23天的时间里,造成103人死伤。我们深感悲痛,深感愧对死伤的矿工弟兄,深感愧对死伤矿工家属,深感愧对全省人民,也深感压力巨大、责任重大。我们必须深刻反思这样沉痛的血的教训,这是防止悲剧再次发生的基本前提。

  3月29日至4月1日的4天时间里,吉林省八宝煤矿发生“两爆一瞒”瓦斯事故,共造成53人死亡,其中瞒报7人,20人受伤。就在全省煤矿停产整顿、国务院事故调查组深入调查期间,和龙庆兴煤矿又发生“4?20”瓦斯爆炸事故,造成18人死亡,12人受伤。在短短23天的时间里,造成103人死伤。我们深感悲痛,深感愧对死伤的矿工弟兄,深感愧对死伤矿工家属,深感愧对全省人民,也深感压力巨大、责任重大。我们必须深刻反思这样沉痛的血的教训,这是防止悲剧再次发生的基本前提。我们应该吸取的教训至少有八条:

  第一,“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没有牢固树立起来。这是三起事故最直接、最根本的原因。没有真正坚持以人为本,重生产、重效益、轻生命,真正成了要设备不要命,要煤不要命。

  第二,安全生产的各项措施没有落实到位。对安全生产喊在嘴上、写在纸上、挂在墙上,并没有真正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所以才接二连三出现事故。

  第三,领导违规指挥、违章操作。三起事故都是领导错误决策,不讲科学、不守规程造成的。不是天灾,是人祸、是犯罪。可以说,领导干部违规决策就是矿工生命安全的最大杀手。

  第四,对停产整顿停而不整、走过场。就在停产整顿期间,和龙庆兴煤业的松下坪矿4月8日还在生产。我看到当天的生产记录:16时到24时,有20人在井下,其中8个采煤工;从0时到8时,有32人在井下,其中13个采煤工。这样的停产整顿是假停产、不整顿,所以才会在全省停产整顿期间,又发生了“4?20”事故。

  第五,监管不到位。“4?20”事故的发生就充分暴露了这方面的问题。就是这样一个存在诸多隐患的煤矿,竟然在一天之内就顺利通过了各项复工验收,局长、主管副市长分别签字,这就是监管不负责任。

  第六,人才匮乏。管理人才缺乏。一些煤矿负责人不懂业务、不懂政策、不懂管理,甚至一问三不知。专业人才缺乏。按照国家要求,煤矿企业必须配备相关矿建、通风、水文地质、测量、机电等专业技术人才,但一些企业配备不足,有的根本没有这方面的人才。有的企业为了通过验收、拿到证件,采取冒名顶替、借用资质证书的方法获得相关许可证。监管人才缺乏。以延边州为例,全州安监系统共有264人,其中有编制的244人,专业人员只有28人,且人员青黄不接、老化严重。整个煤炭生产行业从业人员素质明显不高,应该说是很低,文化程度参差不齐,有的人连自己的名字都不会写,领工资画代号、按手印。

  第七,责任追究力度不够,没有起到应有的警醒和震慑作用。我们必须从这三起事故中警醒起来,不能让矿工的血白流,要严查严处。我们追究责任,还要研究变事后追究为事前追究,真正实现关口前移、防患于未然、于事有补。

  第八,作风漂浮,工作不落实。工作要做好,关键在作风,核心在落实。现在很多事情不是没有部署,不是没有措施,也不是没有政策,问题的症结就是不落实。有的是不想抓落实,做表面文章,摆花架子,工作不认真,不务实;有的是不会抓落实,面对实际工作,特别是出现新情况、新问题的时候,束手无策,没有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有的是不敢抓落实,因为抓落实就要触及矛盾和问题,甚至惹麻烦,习惯于做老好人,瞻前顾后、畏首畏尾,缺乏敢于负责、敢于较真、敢于担当、大胆推进工作的魄力和勇气。

  现在,我们一些干部可以说当官当得挺容易、也挺舒服,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贯彻文件、以批示贯彻批示,以为开会了、讲话了就是重视了,文件转发了就是完成任务了,就没有责任了。省委书记、省长讲完了,副省级干部再讲,市州领导再讲,县里领导再讲,层层讲,谁去把这些要求一项一项落到实处?怎么落实?比如,“3?29”事故后,我在现场讲了七条意见,其中就包括不能再有人下井。结果层层都讲不能下井,但没有人落实确保不下井的措施,结果又出了“4?1”事故,抗令不遵、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从上到下,一级说给一级、一级批给一级,没有真正落实。

  还有,我们的文件也是层层发、层层转,有多少真正落实了?我在延边调研时了解到,去年延边州安监局共收到上级文件180件、下发文件232件,收发文件一共412件,平均每天收发文件1.13件。对这些文件认真抓落实了吗?我们有的干部对工作没有事业心,没有责任感,甚至对省委、省政府三令五申、耳提面命的事情也置若罔闻、无动于衷。对这样不负责任、不干事的干部不能用。

  必须真正抓好

  当前全省煤矿停产整顿

  我们下这么大的决心,对全省煤矿停产整顿,每天仅不出煤的损失就5000多万元,10天就是5亿元。为什么?就是为了排查隐患、认真整改,坚决防止再发生重特大人身伤亡事故。

  出了事故停产整顿,国家有明确的要求和规定。我们这两次停产整顿,国家安监总局、国家煤监局和吉林省委、省政府都作出了明确部署、提出了明确要求。在此,我想再强调几点:

  一、要确保真停、真查、真整、真改,绝不能走过场。我们下这么大的决心,对全省煤矿停产整顿,每天仅不出煤的损失就5000多万元,10天就是5亿元。为什么?就是为了排查隐患、认真整改,坚决防止再发生重特大人身伤亡事故。“3?29”、“4?1”事故发生后,之所以又出现“4?20”事故,最重要的原因就是整改走过场,没有真停、真查、真整、真改,甚至和龙市有的煤矿在停产整顿期间仍然违规下井生产。当前,我们要逐井检查,绝不允许任何一个矿井再走过场。

  二、要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理念。八宝煤矿不是小煤矿,是国有大矿,投资近18亿元,设备水平在全国也是一流的。之所以连续出现两次事故,根本问题就是没有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矿领导重生产、重资产、轻生命。3月28日发生一次爆炸,3月29日白天又发生两次爆炸,都没有逐级上报,而是擅自决定冒险下井打密闭,下井的时机和打密闭的地点、方式、数量都不科学,所以导致惨剧发生。“4?1”事故的性质就更加严重,不顾吉林省委、省政府和国家安监总局不准下井的指令,矿领导擅自决定让矿工冒险下井,再酿悲剧。在调研中,我问舒兰二矿矿长存在什么隐患时,他讲了八条,仍然没有讲到思想理念上存在问题,更多的是考虑停产损失带来的问题,这使我深深感到,“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还是树得不牢。

  三、要真正严格落实国家的规定要求。2007年,国家安监总局16号令有32条,对停产整顿、隐患排查、分类验收都规定得十分清楚。今年2月21日,国家安监总局、国家煤监局又下发了保护矿工生命安全的七条规定和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办法以及基本要求。七条规定是依法作出的硬性规定,是血的教训的总结。只要这七条规定做到了,就能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没有做到,出了问题就必须依法严处。我们要进一步明确隐患排查的要求、整顿的标准。在检查验收的时候,一定要按照国务院安委会2013年6号文件的要求组织检查验收,一定要有相关县(市)级和市(州)级政府主要领导审批。

  四、要强化领导责任,特别是企业的主体责任。企业的问题、主体的问题不解决,我们就是24小时看着,也难以避免发生事故。各主管部门、各级领导,尤其是主要领导都要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务必尽职尽责。

  五、要重视科学稳妥处理好停产整顿期间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在调研中,我感到这件事情确实不可忽视。这里存在几种情况:停产以后,为防止瓦斯积聚,矿井必须正常通风,但在综采面不工作的状态下,采空区形成高温,煤炭硫化后自然发火,再不断通风等于供氧,火势就会越来越大;地处软岩或是流沙层的矿井,地面压力导致综采架下沉;在地上压力作用下,巷道的底鼓形成顶板压力加大,造成巷道破损;密闭墙被破坏,会导致瓦斯渗漏,一旦遇到通风供氧,老塘区就会形成新的高温火点,会引发新的爆炸……不只是这些方面,还有其他停产以后带来的相关问题。我们要重视,要实事求是,要科学积极稳妥处置,而且要及时向国家安监总局请示报告。

  必须对全省煤炭行业

  进行脱胎换骨的改造

  今后全省所有煤矿不改造、隐患不排除,就不能生产。换句话说,我们不能要带血的煤炭。煤炭行业专业性强、安全风险大,不是谁有钱就可以进入的,必须从矿权审批抓起,严格把好准入关,要设置规模、技术、安全条件等门槛,今后不再审批小煤矿。

  吉林省的省情和煤炭行业的情况有三个突出特点,或者说是“三大困扰”:一是煤炭短缺的困扰,二是煤矿生产事故多发的困扰,三是小煤矿过多的困扰。通过调研,我深深感到这些问题很突出。特别是连续发生的三起事故,让我们痛定思痛,必须痛下决心,对全省煤炭行业进行脱胎换骨的改造。

  一、全省所有煤矿都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规定。国家煤监局今年1月23日印发的《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办法》和《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办法》,规定得非常详尽。这两个办法和国家煤监局2004年颁发的办法相比,又有新的内容和新的要求,增加了六大系统建设,明确提出淘汰落后产煤工艺及其设备、安全管理、地面设施、专业技术人员配置等方面要求。按照国家标准要求,我在调研中发现,很多煤矿存在巷道普遍需要改造、运输系统轨型老旧需要更新、矿井供电系统不符合双回路规定、防护设施不健全、采掘机械化水平低等问题。如果一系列改造达到标准要求,小煤矿有资金吗?有人才吗?有储量吗?如果不改造,就可能再发生“4?20”事故!这些问题我们不研究解决,不出事是不可能的,出事是必然的。所以说,今后全省所有煤矿不改造、隐患不排除,就不能生产。换句话说,我们不能要带血的煤炭。煤炭行业专业性强、安全风险大,不是谁有钱就可以进入的,必须从矿权审批抓起,严格把好准入关,要设置规模、技术、安全条件等门槛,今后不再审批小煤矿。各级领导、各相关部门都要认真研究措施,解决好按要求落实国家安全标准问题,这就是对人民生命安全负责。

  二、要进一步加大力度,积极稳妥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吉林省煤矿设计生产能力6679万吨,其中30万吨/年以上能力5120万吨,占全省的76.7%,其余23.3%。也就是说,全省176个小煤矿产能只占23.3%、1500万吨。我们也不能简单地把小煤矿都关掉,要采取扶大带小的办法,对全省煤矿企业实行战略性兼并重组。在这方面,国家有明确要求。2010年10月16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国家发改委《关于加快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的若干意见》,国家鼓励以产权为纽带、以股份制为主要形式的兼并重组,主要目标就是全国小煤矿数量明显减少,形成一批年产5000万吨以上的特大型企业集团,煤矿企业年均产能提高到80万吨以上,这是国家的明文规定。为了促进这项工作,国家发改委2011年2月24日专门下发了落实这个意见的分工方案。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这项工作,省政府办公厅2012年11月转发了省发改委加快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方案提出到2013年底,力争将全省煤矿企业数量控制在60个以内,兼并重组后企业规模不低于30万吨。这件事难度非常大,这次连续发生三起事故,更加坚定了我们按照国家要求,加大力度,强化措施,积极稳妥,加快全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的决心。省政府要进一步细化措施,加大力度,全力推进。

  三、要切实加强企业管理。对全省煤炭行业进行脱胎换骨改造,也要体现在企业管理上有质的飞跃。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我们要下大决心,采取行之有效的强有力措施,加强企业管理,加强行业监管。目前,吉林省煤炭行业监管体制、机制还有不顺之处,职能、职责也有交叉,需要进一步理顺。

  四、要强化人才支撑。煤炭是高危行业,吉林省每天在地下从事煤炭生产的有5万人左右。就在这个人命关天的危险领域,人才却十分匮乏。实践证明,人才不仅是兴业兴省的关键,也是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关键。调研中,我去过的煤矿中有的竟然连地质水文专业人才都没有。煤炭行业主管部门以及组织、人事、教育等各相关部门都要认真研究,解决在人才支撑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五、要努力实现瓦斯开发利用的新突破。吉林省是高瓦斯地区。瓦斯也就是煤层气,具有两面性,它既是煤炭安全生产的心腹大患,又是宝贵资源。全省煤层气资源保有量是295.2亿立方米,2011年全省抽采率只有4.3%。按照国家要求是先抽后采、抽采达标、以风定产,现在有几家煤矿做到了?我国煤层气储量在世界排在第三位,如果把这个问题解决了,那就是变废为宝、变害为宝,一举多得。我们要采取措施,力求在煤层气的开发利用上实现新的突破。

  必须举一反三

  全面做好各领域安全工作

  各地、各部门要借鉴这次煤炭行业停产整顿确定的思路、原则、方法、措施等,结合各行业安全生产的规律性特点和相关标准要求,认真组织安排好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要把这次全省范围内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作为结构调整、淘汰落后、实现产业转型升级的契机,出实招、办实事,解决实际问题,不仅治标,更要治本。

  这次发生的三起事故,教训极为惨痛。同时,我们也要看到,其他领域的安全生产形势不容乐观。吉林省除了210个煤矿外,非煤矿山还有710座;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201家,经营企业844家。此外,道路交通、消防、天然气等方面事故频发,隐患和风险不能低估。

  今年第一季度,虽然全省各类事故的起数和死亡人数下降,但总量依然较大,这说明我省仍然处于事故易发多发期,重特大事故还没有得到有效遏制,还在严重威胁着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对此,我们必须要有清醒的认识,必须在抓好煤矿停产整顿的同时,针对事故易发多发领域和季节特点,切实抓好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消防、工商贸、学校等各个领域和行业的安全隐患排查和整顿。

  各地、各部门要借鉴这次煤炭行业停产整顿确定的思路、原则、方法、措施等,结合各行业安全生产的规律性特点和相关标准要求,认真组织安排好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要把这次全省范围内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作为结构调整、淘汰落后、实现产业转型升级的契机,出实招、办实事,解决实际问题,不仅治标,更要治本。

  各级组织、纪检、监察等部门,要加强对全省各级干部、公职人员抓落实、履职尽责情况的督查、检查和评价,确保省委、省政府的一系列部署要求落实到位,政令畅通,执行有效。执法部门要认真研究,深入进行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出了问题要严查、严处、严惩。

  必须切实转变作风

  狠抓工作落实

  抓落实,不仅是一种政治素质、一种思想境界,更是一种领导责任,也是最重要的能力和水平。每一名领导干部都工作在不同的岗位上,岗位首先赋予的是责任。我们人人都要进一步树立责任心,事事都要有责任制。

  通过这三起事故血的教训,我们应该清醒地看到,目前全省上下在落实上确实存在突出问题、严重问题。对这一点我们必须警醒起来,必须认识到这个问题的严重性,真正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解决好工作不落实的问题。

  抓落实,不仅是一种政治素质、一种思想境界,更是一种领导责任,也是最重要的能力和水平。每一名领导干部都工作在不同的岗位上,岗位首先赋予的是责任。我们人人都要进一步树立责任心,事事都要有责任制。对领导干部来说,就是要在其位、谋其政、尽其责。做不到这一点,就愧对组织、愧对人民。

  吉林省委、省政府下决心,要持续不断地加大力度,解决好这个问题。对那些不作为、无所事事、不负责任的干部要严查严处,请组织、纪检、监察等部门以及各级党委、政府进一步把抓落实问题重视起来。

  我们将结合中央即将开展的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研究制定我们解决不落实问题的具体措施和办法,而且要在实践中持续不断地解决好这个重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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