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国家煤矿安监局 应急指挥中心
www.china-safety.org 时间:2013/6/4 10:40:17 来源: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政府网站 点击:771
一是坚持停产、复产汇报制度,无论煤矿因何种原因停产都必须逐级汇报,区县每周五向重庆局定期汇报;复产必须立即向重庆局汇报,重庆局统计中心建档动态管理。
二是停产复产有序,不管是主动停产还是被动停产或申请复产都必须制定停产隐患整治方案(或验收合格复产方案)、编制安全措施报区县监管部门审查或备案。
三是复产验收严格程序和标准,采取相应的对策实施有效监管,尤其是停产整顿矿井必须实施“一盯一”监管,由区县、乡镇落实监管人员监管责任,防止在停产整顿(整治)期间违法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