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煤监局娄底监察分局自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来,做到规定动作不走样,自选动作有创新,全面完成了第一个环节“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的活动,取得阶段性成果。
一是做到规定动作不走样。及时召开全体党员动员大会,进行广泛深入的思想发动,并对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作风建设进行民主测评,并通报了测评情况;加强宣传,在分局门口制作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宣传专栏,在分局网站开辟教育实践活动专版,目前已在专版发布新闻稿16篇;抓好骨干培训,对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四个支部书记进行了培训;组织学习教育,着力抓好了理想信念、形势任务、学习新党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四项专题教育活动;开展了讨论交流活动,举办了监察员座谈会,及时认真查摆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改进作风;广泛听取意见,发放《关于湖南煤矿安全监察局娄底监察分局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征求意见的函》20份,征得意见11条。
二是做到自选动作有创新。8月7日组织的抗旱保苗活动、8月14日由湖南煤监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周革忠牵头到新化县煤炭局座谈听取意见活动、8月26日举办新党章知识竞赛活动、8月28日由总支书记牵头到邵东县煤炭局走访座谈听取意见活动均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和反响。
三是把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与分局中心工作结合起来,真正做到“两手抓、两促进、两不误”,通过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推动作风转变,提升工作水平,以作风建设的新成效凝聚起推动煤矿安全监察事业发展的强大动力。从7月份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分局共组织大检查17次,派出检查人员55人次,检查煤矿51处,其中现场监察矿井25矿次,排查安全隐患251条。
通过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娄底监察分局达到了预期的效果。党员干部提高了认识、振奋了精神、端正了态度、增强了责任感和使命感,改进了工作作风,强化了执行力和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