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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创建成效明显

www.china-safety.org     时间:2014/3/3 10:27:11 来源: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政府网站 点击:980

  一是领导高度重视,呈现良好创建环境。辽宁省局党组注重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将企业安全文化建设作为一项重要抓手,积极推进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创建工作,要求巩固前段安全文化建设成果,积极培育扶植企业开展创建活动,进一步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二是积极宣贯建设标准,企业创建积极性越来越高。为及时传达总局《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推荐及复审工作的通知》、《全国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评价标准(修订版)》以及实行网上申报示范企业的事项,省局转发通知和标准,重新修订省级示范企业标准,提高验收标准和分值。要求各级安全监管局积极向企业宣贯《评价标准》,动员广大企业积极参与创建安全文化示范企业活动。在安监部门和企业共同努力下,2013年申报国家级4家企业、省级44家示范企业,均超过年初下达的创建指标,企业创建的积极性越来越高。
  三是不断探索激励政策,调动企业创建积极性。辽宁省已开展6年示范企业创建工作,为使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创建工作健康发展,使获得命名表彰的企业从中得到激励和创新,该局不仅在局政务网站上开辟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专栏,登载有关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的经验做法,还与省直有关部门积极探讨表彰激励政策。如将示范企业信息定期在“信用辽宁”网站上公布,对参与招标、投标和银行信贷方面给予政策优先扶植;对创建后没有创新发展和示范引领作用不强的示范企业,由市局建议提出撤消示范企业建议,省局复审后进行撤消等,这些举措调动企业开展安全文化建设的积极性,增强企业创建热情。
  四是纳入目标考核,严格申报验收。自2010年开始,省局将各市创建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数量纳入对市级政府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内容,促使各市加速推进企业安全文化建设步伐。新颁布的《辽宁省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明确开展企业安全文化建设是企业应当履行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进一步开展企业安全文化建设提供了法律依据。下发《关于2013年创建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工作安排的通知》,修订并执行新的省级示范企业评价标准。验收省级示范企业时,采取层级审查负责制,由市局验收初审后推荐,省局逐个企业现场验收。
  五是加强示范企业复审,激发创新发展动力。按照总局要求,组织实施了对命名满3年的3家全国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的复查复审工作,同时要求各市局组织对本地区2010年以前命名(已经满3年)的省级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进行复审。重点复审企业命名以来是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是否受到安全生产行政处罚及示范引领作用、创新发展等方面,高标准、严要求,对未通过复审和未按期提出复审申请的企业,将取消其示范企业称号。

  积极开展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创建活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动企业树立和采用先进的安全管理理念和方法,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对企业安全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能够起到积极促进作用。在开展安全建设示范企业创建工作时,一要得到领导高度重视,特别企业主要负责人的重视程度决定企业安全文化建设效果和进度;二要各方面大力支持,包括企业党、政、工、青等有关部门及社会各方力量参与和配合;三要加强班组建设,生产一线职工是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的主力军,在长期的生产、生活中不但创造了灿烂的物质文明,也创造了丰富多彩的精神文明,调动职工群众参与安全文化建设,充分发挥他们的聪明才智,是创新企业安全文化的重要途径和有力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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