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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ww.china-safety.org     时间:2014/5/5 15:47:50 来源: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政府网站 点击:944

关于印发2014年全国“安全生产月”

活动方案的通知


兵安发〔2014〕1号


各师(市)安委会,兵团机关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4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14〕7号)的要求,制定了《兵团安委会关于开展2014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兵团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4年4月15日


兵团安委会关于开展2014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方案


  为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发出安全生产最强音,按照兵团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年度安全生产工作部署,现将开展2014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为主线,动员各师(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通过集中开展系列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强化"红线"意识,弘扬安全文化,普及安全知识,提升安全素养,曝光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推动各级党政及有关部门、企业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加强安全文化建设,提高安全保障能力,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为加快实现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提供有力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文化条件和舆论支持。
  二、活动主题

  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
  三、活动安排

  "安全生产月"活动于2014年6月在各师(市)、兵团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和有关兵直机构同时开展。
  (一)开展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讲话精神专题活动。"安全生产月"期间,各师(市)组织宣讲队伍,深入团(场)、连队和企业,专题宣讲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做到每团(场)一场。各师(市)、有条件的部门和单位组织领导和专家做客主流媒体,发表重要体会文章等,大力营造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浓厚氛围。兵团组委会向各师(市)印送《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读本》,发放《生命的红线》主题宣教片。
  (二)举办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活动(国务院安委会将每年的6月16日确定为全国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2014年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主题是"坚守红线、从严执法"。各师(市)、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统一的时间和主题,组织发动安全生产新闻发言人、理论专家、安全生产通讯员、网络评论员以及安全生产监督员,利用各类宣传载体和现场解答等多种手段,面向职工群众集中宣传坚守红线意识深刻内涵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安全常识,统一提供政策法规、应急救援等方面的咨询与服务。
  (三)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活动。各师(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通过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盲洞o迷途》、《生产安全事故典型案例盘点(2014版)》、安全教育微电影《生命刻度》、安全生产情景剧《平安是福》、警示教育展,举行安全教育大讨论,开展"与矿(厂)长谈心对话"等各种形式活动,对典型事故进行剖析,深刻吸取教训,用事故教训推动企业落实责任、完善措施,防范同类事故发生。
  (四)开展安全应急预案演练活动。各级安委会要以油气管道、矿山、危险化学品、汛期和校园安全为重点,开展多级联动,多部门协调配合的安全应急预案综合实战演练。要立足实际,突出重点,认真制定完善应急预案,提高预案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五)开展安全文化模式总结推介活动。各师(市)、各单位要依照各行业领域企业文化建设要求,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工作。组织本师(市)、本单位职工群众积极参与安全精神、理念、制度、警句征集活动,全国安全生产卡通形象创意大赛以及全国职业病防治知识竞赛活动,继续大力开展安全发展城市、安全社区、示范团场、平安校园等创建工作,夯实安全生产文化基础。
  (六)开展安全隐患曝光活动。各师(市)各有关部门要围绕本师(市)本行业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开展安全隐患曝光专题活动。组织开展"安全隐患随手曝"活动,动员各类企业职工、社会公众查找身边安全隐患并上报,对职工群众查出的隐患进行督导,对查找出重大隐患的个人给予重奖。对典型隐患在主流媒体进行曝光,推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
  (七)开展"打非治违"专题活动。各级安委会以深化"打非治违"为主题,针对本辖区安全生产重点任务和薄弱环节,邀请各级主流媒体,创新形式和方法,以暗查暗访的方式报道各行业领域"打非治违"行动情况,形成"打非治违"宣传声势。
  (八)开展各具特色的行业性活动。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组织和教育行政部门等单位要继续深入开展"安康杯"竞赛、"青安岗在行动"、"五好文明家庭"、"平安校园"等活动。道路交通管理部门和公安消防部门在"安全生产月"期间,结合实际开展安全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各级宣传部门指导各类媒体加强"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工作,在主要媒体开设专版专栏,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安全发展战略以及安全生产大检查、暗查暗访、煤矿安全"双七条"等重点工作进行重点报道,充分发挥媒体舆论引导作用。
  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结合自身特点,积极开展具有行业(领域)特色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发挥好示范带头作用,要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平台,建立完善沟通联络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制。各师(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机构,按照统一部署,提早谋划、切实做好动员部署工作,开展各具特色的宣传教育活动。
  (二)落实责任,严格考核。各师(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将"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纳入本师(市)、本部门、本单位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内容,明确责任,严格考核。要结合实际细化考核内容,强化考核指导,严格责任落实,充分发挥基层单位和企业宣教主体作用,推动活动重心向基层和企业下移。各级组委会严格按照考核标准,加大对活动开展情况的考核力度,适时进行督导。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师(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发动各类主流媒体参与安全生产宣传报道,营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专题宣贯、宣传咨询日、警示教育、应急预案演练活动宣传声势,面向广大职工群众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常识、安全文化等方面宣传。要发挥好微博、微信、数字电视电影等新媒体作用,加强舆论监督,扩大宣传声势,形成更加有利于安全生产的社会氛围,唱响安全发展主旋律。
  (四)加强调度,沟通信息。各师(市)要加强对 "安全生产月"活动信息跟踪调度,掌握相关动态,并将相关活动组织开展情况及时报送至兵团组委会办公室。
  请各师(市)、兵团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和有关直属机构分别于4月30日和7月6日前将2014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和总结,以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本两种方式报送兵团组委会办公室。
  联系人:姬志峰、陈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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