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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ww.china-safety.org     时间:2014/5/6 10:36:55 来源: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政府网站 点击:973

关于开展2014年全区“安全生产月”

活动的通知


内安委办〔2014〕号


各盟市安委会,自治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有关中区直企业: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4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14〕7号)要求,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唱响安全发展主旋律,发出安全生产最强音,现就开展全区2014年 "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2014年我区的"安全生产月"活动要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精神和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为主线,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监总局的有关要求,紧紧围绕《内蒙古自治区2014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大力弘扬"强化红线意识、推动安全发展"的主题意识,动员全区各地区、各部门、各领域通过集中开展内容新颖、形式多样、社会广泛参与的宣传教育活动,强化"红线"意识,弘扬安全文化,普及安全知识,提升安全素养,推动体系建设、落实责任、强化预防、依法治安、打非治违等各项主要措施落实,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全力控制较大事故,努力减少一般事故,为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创造更加稳定的安全发展环境服务。
  二、主要活动安排

  (一)开展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讲话精神专题活动。
  各地、有关部门和单位,在"安全生产月"期间,要组织宣讲队伍,深入盟市、旗(县、区)、乡镇(苏木)和企业,开展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讲话精神专题宣讲,深刻领会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使企业真正认识到安全生产工作不仅仅是各级政府的要求,更是企业生产经营发展的自身要求。同时,下发由国家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编印的《学习读本》和宣教片《生命的红线》。
  (二)举办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
  国家安全全监管总局把每年6月16日固定为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各地、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紧紧围绕"坚守红线、严格执法"活动主题,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咨询活动,在向社会公众、从业人员提供咨询服务的同时,根据本地区情况,利用政府门户网站、当地报刊、举报热线、现场直播、演讲、展览、演出等形式,扩大宣传咨询日活动的社会影响。自治区于6月16日,由安委会牵头、呼和浩特市政府主办,在呼和浩特市新华广场举办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通过主题宣讲、发放宣传单、安全文化长廊书画展、事故案例警示教育、设立咨询站等形式开展各类宣传咨询活动,面向社会公众集中宣传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安全常识,统一提供政策法规、职业卫生、城市燃气、应急救援、技术装备应用、防护产品使用等方面的咨询与服务,并邀请新闻媒体进行集中宣传报道,扩大活动影响力。
  (三)开展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活动。
  一是组织观看国家安监总局制作的《盲洞·迷途》、《生产安全事故典型案例盘点(2014年版》、《生命刻度》(安全教育微电影)、《平安是福》和《安监局长》(电影)等系列警示片;二是由自治区安监局牵头,将近年来区内外较大、重特大典型事故汇编成案例教育系列宣传手册,分发到各级安监部门及企业;三是自治区、盟市、旗(县、区)和企业集团均要组织成立事故案例宣讲团,深入到基层、企业一线,集中宣讲。通过深刻汲取近年来区内外典型事故惨痛教训, 警醒政府和企业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从根源上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思想和认识问题,警示广大从业者提高安全生产意识,提升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消除侥幸心理,在岗位上规范操作行为,杜绝"三违"行为,确保"一厂出事故、万厂受教育,一地有隐患、全区受警示",用事故教训推动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的落实。
  (四)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演练活动。
  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本地区、行业、领域的特点,深刻汲取今年以来发生在我区几起较大典型生产安全事故救援工作的经验与教训,重点围绕矿山、危化品生产储存运输、油气长输管道、城市燃气管网、建筑施工等人员密集场所,广泛开展不同层级、形式多样的应对各种突发事故的应急救援实战演练(或演习),普及应急常识,检验政企、地企、社企联动,多部门协调配合能力,增强社会公众的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置能力,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提高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完善应急救援体系,切实提高全社会应急水平和应急救援能力。
  (五)利用现代媒体开展公益宣传教育活动。
  "安全生产月"期间,自治区安监局将与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内蒙古广播电视台共同合作,制作2-3部公益广告,在内蒙古电视台主要频道黄金时段和呼和浩特市区LED大屏幕连续播放一个月,重点宣传"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主题意识;与中国联通、移动、电信内蒙古分公司合作,创办内蒙古安全生产手机报,充分利用手机报传播快、受众广的特点,面向全区监管监察人员及企业从业人员,及时发布重大信息、宣传安全政策法规等内容;在主流网络媒体开通内蒙古安监政务微博,利用手机移动终端等新媒体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宣传能力和水平。
  (六)"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以"打非治违"为主题,结合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隐患排查等专项治理行动,针对本辖区安全生产重点任务和薄弱环节,结合各新闻单位"走转改"活动,策划 "直击安全现场"、"安全生产走基层"、"安全生产一线行"等大型新闻采访活动,明查暗访,以多种方式报道各行业领域"打非治违"行动情况,对非法违法行为突出、安全隐患严重的要进行重点报道和曝光。自治区安委会将汇总各地区开展专题行活动情况,在自治区主流媒体进行专题报道,形成"打非治违"宣传声势。
  (七)安全培训专项检查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年度培训培训计划,采取专题讲座、专家授课、典型事故案例剖析、以会代训、以查代训等形式,加强对基层安监干部、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生产作业一线工人的安全生产培训,主要解决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干什么" 和"怎么干"问题,明确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职和安全投入、教育培训等如何落实到位,不到位应承担的后果,讲解如何促进企业基础管理和应急救援工作落实到位等。同时,加大对企业内部安全培训教育的执法检查力度,规范执法检查内容,重点抽查企业"三级安全教育"情况;转岗、重新上岗和"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培训制度落实情况;农民工岗前培训情况;培训内容适用性情况;培训课时情况等。严查从业人员无证上岗、未培训上岗等行为。
  (八)开展安全生产举报电话宣传活动。
  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和手段,加大安全生产"12350"举报电话宣传使用力度,使"12350"成为全社会、各企业周知的特服电话。要设立举报箱、拓宽安全生产工作群众参与、社会监督渠道,接受人民群众的公开监督。
  (九)开展区域性活动。
  安全生产月"期间,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实际,把"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与日常安全宣教工作活动相结合,认真抓好工作落实。不仅要采取挂横幅、办展览、演讲比赛、有奖征文、知识竞赛、文艺演出、影视放映、研讨交流等传统手段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还要大胆创新宣传教育方法手段,积极运用微博、微信、QQ群等新媒体开展宣传活动。要组织基层群众、企事业单位职工积极参与全国安全生产卡通形象创意大赛、全国职业病防治知识竞赛和危险化学品知识竞赛、"平安校园"征文活动。要依照各行业领域企业文化建设要求,加强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工作,继续大力开展安全社区、示范乡镇、文明城市、平安校园等创建工作,夯实安全生产文化基础。
  (十)开展行业性活动。
  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组织和教育行政部门继续深入开展"安康杯"竞赛、"青安岗在行动"、"安全文明家庭"、"平安校园"等活动;交通运输等部门、公安交警和公安消防部门开展好安全主题宣传活动,强化道路交通和消防安全宣传;宣传部门要指导各类媒体加强宣传,面向社会公众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报道,通过播放专题节目、开设专版专栏、刊播公益广告等形式,充分发挥媒体尤其是地方媒体的宣传作用,扩大"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影响力和覆盖面;住建、农牧、教育、质监、旅游、煤监等负有行业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结合各自任务重点,开展相关活动。
  三、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安全生产月"活动作为安全生产宣教行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安全文化建设,夯实安全生产基础的重要载体,对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产生了积极的社会影响。为此,各地区、各部门要强化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各级安委会组织协调作用,切实把"安全生产月"活动摆上全年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筹划,细化分工,做到每项活动要责任到人、投入到位、措施到位,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二)统筹谋划,注重实效。要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统一部署,把"安全生产月"活动与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任务紧密结合起来,紧紧围绕"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活动主题,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安全生产实际,创造性地开展一些有特点、有意义、有实效的地方性活动,努力扩大"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影响,使活动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生活,增强活动的吸引力和感染力,真正达到使广大职工掌握安全生产基本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技能的目的。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发动各类主流媒体参与安全生产宣传报道,发挥好微博、微信、手机报等新媒体作用,广泛宣传安全生产工作的好典型、好做法、好措施,继续加大"挂牌督办""警示通报"力度,利用新闻媒体对安全生产典型事故案例和违法、违规的企业,公开进行揭露和曝光,形成强大的舆论监督氛围,切实在全社会形成"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氛围,形成人人宣传安全、重视安全的声势,切实扩大"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影响力。
  (四)认真总结,强化考核。各级、各部门和有关单位要加强信息交流和跟踪检查,掌握相关动态,及时将有关活动组织开展情况报送到自治区安委办。要加大工作考核力度,认真总结经验,表彰先进典型,推动活动不断深入。并于5月30日和7月5日前将2014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和总结以电子版形式报自治区组委会办公室。同时每个盟市推荐1-2家基层单位和企业,参加自治区评比,推荐材料包括"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考核自评表、有关照片、影音材料等。自治区组委会将对组织活动成效突出的单位,进行通报表彰。
  需要"安全生产月"活动各类宣传品(音像制品、印刷品等)的,请直接与北京中安联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联系(国家安监总局指定单位)
  联 系 人:杨  平  许晓东

  电子邮箱:yp8600@163.com


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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