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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ww.china-safety.org     时间:2014/5/6 10:53:54 来源: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政府网站 点击:1023

西藏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

《西藏自治区2014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西藏行”活动方案》的通知


藏安委﹝2014﹞6号


各地行署、拉萨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开展2014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14〕7号)文件精神,和自治区政府领导关于做好2014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西藏行"活动的工作要求,自治区安委会研究制定了《西藏自治区2014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西藏行"活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市)行署(人民政府),自治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结合实际,认真制定、细化工作方案,积极主动地开展2014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西藏行"活动,并于5月5日和6月30日前,将各地(市)行署(人民政府)、自治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2014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西藏行"活动方案和总结上报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
  邮箱:xzajfgc@163.com
  地址:拉萨市夺底北路46号西藏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法规处。
  邮编:850000


西藏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4年4月21日


西藏自治区2014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西藏行”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为主线,以"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为主题,紧紧围绕全区安全生产中心工作,坚持贴近群众、面向基层、注重实效的原则,动员各级各部门和各企事业单位通过集中开展系列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普及安全知识,弘扬安全文化,提升安全素养,为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实现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和根本好转目标提供有力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文化条件和舆论支持,有力促进全区经济跨越式发展和社会长治久安。
  二、组织领导

  主  任:
  格桑次仁    副 主 席       自治区人民政府

  副主任:
  次仁平措    副秘书长       自治区人民政府

  达 木 拉    局   长           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管局

  索朗欧珠    副 部 长        自治区党委宣传部

  幸 远 明    副 厅 长        自治区公安厅

  周 朝 东    副 局 长        自治区广播电影电视局

  原 成 刚    副 主 席       自治区总工会

  巴    塔    副 书 记        共青团自治区委员会

  德吉白珍    副 主 席        自治区妇女联合会

  办公室主任:
  张 斌 川    副 局 长        自治区安全监管局

  成      员:
  王    勇    新闻处副处长    自治区党委宣传部

  李    娟    法规处调研员    自治区安全监管局

  德庆洛桑    总 队 长        自治区交警总队

  欧    珠    副总队长        自治区公安厅治安管理总队

  徐    洋    部   长         自治区消防总队防火监督部

  达 瓦 乔   办公室副主任    自治区广播电影电视局

  蒋 良 斌   劳经部副部长    自治区总工会

  黄    征   机关后勤主任      共青团自治区委员会

  张    辉    办公室副主任       自治区妇女联合会

  三、"安全生产月"活动安排

  (一)活动时间

  2014年6月1日至30日

  (二)活动主题

  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

  (三)主要内容

  1."安全生产月"活动动员。组织收看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动员视频会,并召开全区"安全生产月"活动动员会议。
  2.专题宣贯活动。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为重点,同时宣讲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我区安全生产工作重要部署等内容。组委会要成立若干个宣讲组到基层进行宣贯活动,各地(市)要成立专门宣讲队伍,覆盖所有的县、重点乡镇和重点企业;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在本系统和主管行业领域内开展专题宣贯活动。要通过各级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领导在主流媒体开展在线访谈、发表体会文章,组织重点企业负责人进行专题座谈等方式,进一步深化宣贯活动效果。
  3.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每年的6月16日是国务院安委办确定的全国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今年的活动主题为"坚守红线、从严执法"。组委会联合拉萨市安监局举行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主会场活动。各地(市)要在广场、工业园区、企业单位、车站、学校、商场、超市、街道、社区等人员密集场所设立咨询点,组织政府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和行业专家,利用各类宣传载体和现场解答等多种手段,面向社会公众集中宣传坚守红线意识深刻内涵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安全常识,提供政策法规、应急救援等方面的咨询与服务。要协调各级各类媒体进行同步宣传,扩大活动声势和效果。
  4.事故警示教育活动。自治区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组织本系统重点企业主要负责人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履职尽责警示教育活动,并于6月上旬组织一次全区事故企业负责人培训。各地(市)要召开一次警示教育大会,组织重点监管企业和发生过事故的企业负责人、各县和重点乡镇主管安全的领导等人员参加。各级安委会成员单位要制作或购置一定数量的警示教育展板、光盘等宣传品针对重点企业开展警示教育巡展活动。
  5.应急演练活动。区安委主要成员单位于6月下旬协调相关单位组织开展一次联合应急救援实战演练活动,检验和提高应急救援的指挥、协调和处置能力,并邀请相关媒体进行全程报道。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实际,重点在油气管道、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冶金、建材、水利设施等行业领域,以及学校、商场、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组织开展应对各种突发事故应急处置和自救疏散演练,提高科学施救和事故灾难应急救援能力。
  6.安全文化建设交流活动。安全月期间,自治区行业主管部门要组织一次本行业企业安全文化交流活动,深入推动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工作。组委会要协调有关单位在拉萨市率先创建一所安全文化示范校园和一条安全文化主题街道,并向全区推广。各地(市)、各部门要积极推进安全文化示范企业、示范校园和主题街道创建工作,组织开展各种安全文化建设交流活动。
  7."安全进万家"驻村教育活动。自治区组委会和各地(市)要组织协调各级强基惠民办公室,动员各驻村工作队走进千家万户,向广大人民群众传播安全发展理念和安全生产知识,购制并分发印有居家生活安全常识以及用电、燃气、火灾、交通事故警示教育内容的宣传页、雨伞、环保手提袋、安全生产记事本等宣传用品,巩固我区安全发展的群众基础。
  8.开展安全生产先进评选表彰活动。安全月期间,区安委办要开展安全生产先进企业评选表彰活动。通过各地(市)、各部门推荐的方式,评选我区安全生产先进企业。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对先进企业进行宣传报道,形成先进典型的激励和带动效应。
  9.安全生产知识竞赛活动。由自治区安委办委托有关专家,统一拟定安全生产知识竞赛题目,并印发各地市、自治区安委会成员单位和重点企事业单位,同时在主要媒体刊登竞赛试题。各级各部门要组织本部门、单位、社区的干部职工和群众参与竞赛答题,并将答题情况总结报告和试卷统一送自治区安委办进行评选,安委办将根据组织和答题情况评选优胜单位和个人。在全区形成"人人学安全、人人讲安全"的浓厚氛围。
  10.开展"千车大宣传"活动。各地(市)要在公交、出租和长途营运车辆上张贴安全月活动的宣传车贴,利用车载广播电视系统播放安全生产常识、公益广告等相关内容。
  11.行业性活动。宣传部门要指导各类媒体开设安全生产专版专栏、播放专题节目、刊播公益广告,积极做好各项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道路交通管理部门和消防部门要认真组织开展安全主题宣教活动;工会要认真组织"安康杯"知识竞赛活动;共青团要认真组织"青年安全岗在行动"活动;妇联要认真组织创建"五好文明家庭"活动;教育主管部门要认真组织开展 "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建筑行业主管部门要以农民工的教育和培训工作为重点,做好安全生产宣教活动;其他行业部门也要结合实际开展安全生产主题宣教活动。
  12.企业重点开展"六个一"活动。各企业除参加各级政府部门统一组织的活动外,要结合单位实际,重点开展好"六个一"活动。
  (1)召开一次安全生产述职承诺大会。组织企业全体职工召开安全生产述职承诺大会,由企业一把手、安全生产副总、车间(部门)负责人、班组长公开向全体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工作述职,并就如何履行职责,确保安全生产做出庄重承诺,使广大职工清楚承诺内容,更好地监督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承诺。同时,企业一把手要带领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宣誓,进一步强化全体人员安全生产意识。
  (2)开展一次事故警示教育。结合企业生产特点,购制相关警示教育展板、安全知识挂图、员工安全手册、光盘等宣传品深入班组、工作场所等安全生产一线开展一系列的警示教育活动。
  (3)开展一次"我安全、你安全" 员工自查互纠活动。引导员工对照安全操作规程查找和纠正自身及工友的不安全行为,培养员工良好的安全生产习惯,消除企业的安全隐患,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4)开展一次应急演练。企业要组织一次综合性的应急演练活动,企业负责人要亲自参与,现场指挥。通过演练检验应急救援装备的配备和完好情况、应急预案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各级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同时,要将演练与加强从业人员的应急救援培训相结合,增强广大职工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
  (5)开展一次"安全在我身边"演讲活动。组织全体职工开展一次"安全在我身边"演讲活动,引导职工结合自身的经历谈体会感受,进一步增强广大职工的安全意识,培养良好的安全行为和习惯。
  (6)开展一次"家企致信促安全"活动。企业负责人向职工家属写一封公开信,介绍企业的安全生产情况,同时邀请职工家属关注支持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督促职工遵守企业安全规章和安全操作规程。企业要将职工家属回信在亲情栏中公开展示,形成职工家庭和企业的良性互动,用亲情的力量强化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责任。
  三、安全生产西藏行活动方案

  组委会要组织若干名记者,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区安全生产工作特点,重点安排若干次全区性的"西藏行"活动,逐渐形成常态化机制,推动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落实。
  (一)隐患曝光西藏行。在每个地市选取若干个油气管道、非煤矿山、危化品等重点行业领域的企业,自治区组委会要组成若干暗访组并统筹记者、摄制组并对这些企业进行暗查暗访,对典型隐患在西藏电视台、西藏日报等主流媒体进行曝光,推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同时会同区内其它媒体开展"查找隐患,我在行动"活动,动员全社会的力量查找身边的安全隐患。
  对全区非煤矿重点县、重点非煤矿企业进行明察暗访,跟踪报道事故查处落实情况、各类安全生产隐患和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典型案例,推动"矿工生命、矿长守规尽责"主题实践活动的深入开展。
  (二)打非治违专题行。根据我区安全生产实际情况,针对油气管道、建筑施工、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安全生产的重点行业领域,组织西藏电视台、西藏电台、西藏日报等主流媒体开设专栏,以暗查暗访的方式报道各行业领域打非治违行动情况,形成"打非治违"强大声势。
  (三)安全培训专题行。一是组织安全生产重点乡镇主管领导专题培训班和非煤矿山、危化、冶金等行业的专题研讨班,提高我区基层主管领导和安监干部的安全管理水平和安全责任意识,筑牢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的基层基础。二是组织记者深入企业,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情况以及企业三级教育和全员培训情况进行暗查暗访,对发现的问题,在我区主流媒体进行公开曝光。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安全生产月是安全生产宣教工作的重要载体,是推动落实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举措。各级、各部门和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分管领导要亲自部署、职能部门要狠抓落实,严格按照全区方案的部署要求,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及时印发相关部门和辖区内所有企业,明确责任,加强协调,抓好落实。
  (二)突出正面宣传,营造浓厚氛围。全区各级、各部门和各企事业单位要充分发动各类主流媒体参与安全生产宣传报道,营造"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西藏行"活动宣传声势。要发挥好微博、微信、手机报、数字电视电影等新媒体作用,加强舆论监督,扩大宣传声势,形成更加有利于安全生产的社会氛围,唱响安全发展主旋律,要重点在厂矿企业、建筑工地、城镇街道、社区、学校、车站、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悬挂张贴行业特点突出、针对性强的安全生产宣传横幅、标语和宣传画,利用户外电子屏、公共宣传栏、手机短信等平台,扎实做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西藏行"的宣传工作。
  (三)坚持重心下移,增强活动实效。"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西藏行"活动要以推进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为重点,组织人员在高危行业、人员密集场所,以及易发生群死群伤的行业(领域)大力开展执法检查、隐患排查、应急演练、教育培训和宣传报道等活动。要坚持把宣传阵地前移,重心放在基层,积极动员每个企事业单位自主开展活动,形成以点带面的辐射效应,延伸活动时限和内容,不断提高安全生产宣教工作的受众面,增强活动的实际效果。
  (四)严格督导考核,确保工作落实。各级各部门要将"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西藏行"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内容,明确责任,严格考核。要结合实际细化考核内容,强化考核指导,严格责任落实,充分发挥基层单位和企业宣教主体作用。区安委办将适时对各地活动进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未按要求开展工作的将在全区进行通报,确保各项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五)做好"安全生产月"活动信息报送工作。各地市、各有关部门要加强重要活动信息的跟踪调度,及时掌握相关动态,及时向区安委办报送。

  附件:1. 2014年“安全生产月”组委会办公室主抓的工作

       2.2014年“安全生产月”宣传标语口号

          3.自治区2014年“安全生产月”活动任务分解表

          4.2014年“安全生产月咨询日”活动参加单位


西藏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4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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