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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ww.china-safety.org     时间:2014/5/26 13:47:03 来源: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宣教中心 点击:1134

省政府安委会关于

开展2014年黑龙江省"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龙江行"活动的通知


黑安发〔2014〕7号


各市(地)、省直管县(市)政府(行署)安委会,省农垦总局、森工总局安委会,省政府安委会成员单位,重点企业:

  为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和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全省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根据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4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14〕7号)统一部署,现将开展2014年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和"安全生产龙江行"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为指导,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为主线,以"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为主题,动员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通过集中开展系列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强化"红线"意识,弘扬安全文化,普及安全知识,提升安全素养,曝光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为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促进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提供有力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文化条件和舆论支持。
  二、"安全生产月"活动主要安排

  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于2014年6月在各市(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同时开展。
  (一)全省性活动

  1.召开全省"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龙江行"活动动员视频会。组织各市(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收听收看国家"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动员视频会,召开全省"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龙江行"活动动员视频会,全面部署动员活动相关工作。
  2.开展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讲话精神专题活动。"安全生产月"期间,各市(地)组织宣讲队伍,深入县(市、区)和企业,专题宣讲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做到每县(区)一场,要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读本》,观看《生命的红线》主题宣教片,大力营造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浓厚氛围。
  3.举办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活动。6月16日,以"坚守红线、从严执法"为主题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各市(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统一的时间和主题,创新形式和内容,利用各类宣传载体、"12350"热线和现场解答等多种手段,面向社会公众集中宣传坚守红线意识深刻内涵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安全常识,统一提供政策法规、应急救援等方面的咨询与服务。"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当天,省政府领导、省"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领导参加哈尔滨市活动,省安全监管局领导分别参加部分市(地)活动。
  4.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活动。各市(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盲洞o迷途》、《生产安全事故典型案例盘点(2014版)》、安全教育微电影《生命刻度》、安全生产情景剧《平安是福》、警示教育展,举行安全教育大讨论。各产煤市(地)要组织开展"千名干部与万名矿长谈心对话"活动,对典型事故进行剖析,深刻吸取教训。
  5.开展安全应急预案演练活动。各市(地)要以油气管道、矿山、危险化学品、汛期和校园安全为重点,开展政企、地企、社企联动,多部门协调配合的安全应急预案综合实战演练。要立足实际,突出重点,认真制定完善应急预案,提高预案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6.开展安全文化模式总结推介活动。各市(地)和各单位要依照各行业领域企业文化建设指南要求,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工作。组织本地、本单位职工群众积极参与安全精神、理念、制度、警句征集活动,全国安全生产卡通形象创意大赛以及全国职业病防治知识竞赛活动,继续大力开展安全文化企业、安全社区、示范乡镇、平安校园等创建工作,夯实安全生产文化基础。
  7.开展全省安全生产法律知识网上答题和《黑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修订)》征求意见活动。各市(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组织参加全省安全生产法律知识网上答题和《黑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修订)》征求意见活动。要结合实际,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普及安全生产法律知识,培育和提升全社会的法制意识。
  8.举办安全生产主题文艺晚会。由省安全监管局与哈尔滨市安全监管局联合举办安全生产主题文艺晚会,以歌曲、舞蹈等形式传播安全文化。各市(地)要举办多种形式的演唱会、歌咏比赛,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形式,讴歌先进典型,弘扬感人事迹,传唱安全文化,强化安全意识。
  (二)行业性活动

  各市(地)宣传部门要指导各类媒体加强"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工作,在主要媒体开设专版专栏,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安全发展战略以及安全生产大检查、暗查暗访、煤矿安全"双七条"等工作进行重点报道,充分发挥媒体舆论引导作用。各市(地)工会、共青团、妇联和教育行政部门等单位要继续深入开展"安康杯"竞赛、"青安岗在行动"、"五好文明家庭"、"平安校园"等活动。各市(地)道路交通管理部门和消防部门在"安全生产月"期间,结合实际开展安全主题宣传教育活动。
  三、"安全生产龙江行"活动主要内容

  2014年全国"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围绕深入贯彻"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工作制度,结合安全生产领域暗查暗访工作安排,统筹邀请媒体记者、摄制组随队采访报道。按照这一精神,我省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龙江行"活动,加大宣传力度,用活动促进重点工作落到实处。
  (一)安全隐患曝光行。省、市(地)要选取重点地区开展油气管道、矿山、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暗查暗访,在主流媒体进行曝光。组织企业开展"安全隐患随手曝"活动,动员各类企业职工、社会公众查找身边安全隐患,对职工群众查出的隐患进行督导,对查找出重大隐患的个人给予重奖。
  (二)媒体记者煤矿行。省、各产煤市(地)围绕"推双七、强三基"等工作重点,邀请媒体和专家开展采访、督导活动,将镜头对准矿工、班组长和矿长,对典型人物进行宣传,对事故查处落实情况进行系列报道,曝光各类安全生产隐患和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典型案例。
  (三)"打非治违"专题行。省、市(地)和各有关部门以深化"打非治违"为主题,针对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重点任务和薄弱环节,邀请主流媒体,创新形式和方法,以暗查暗访的方式报道各行业领域"打非治违"行动情况。
  (四)安全培训专题行。省、市(地)采取暗查暗访方式针对安全培训存在的问题进行采访曝光,对安全培训执法情况进行专题暗查。
  四、组织机构

  为组织开展好全省2014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龙江行"活动,成立黑龙江省活动组委会,负责宏观指导、研究决定有关重大事项。由省政府分管领导担任组委会主任,省政府安委办主任、省安全监管局局长杨宝田和省委宣传部副部长陈永芳担任副主任,省安全监管局、公安厅、广播电影电视局、总工会、团省委、妇联、黑龙江煤监局和煤管局等省政府安委会成员单位分管负责人任成员。
  省组委会办公室设在省安全监管局,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督导各市(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承担全省大型活动的具体落实工作。各市(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成立活动组织机构,具体组织开展相关活动。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制。各市(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龙江行"活动,把"安全生产月"活动做为以月促年的重要载体,提早谋划、切实做好动员部署工作,务求实效。各级宣传、安监、公安、广电、工会、共青团、妇联、煤监、煤管等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突出本行业领域特点,广泛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呼应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
  (二)落实责任,严格考核。各市(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将"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龙江行"活动开展情况纳入本地、本部门、本单位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内容,明确责任,严格考核。要结合实际细化考核内容,强化考核指导,严格责任落实,充分发挥基层单位和企业宣教主体作用,推动活动重心向基层和企业下移。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市(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发动各类主流媒体参与安全生产宣传报道,营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专题宣贯、宣传咨询日、警示教育、应急预案演练等活动的宣传声势,面向广大职工群众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常识、安全文化等方面宣传。要发挥好微博、微信、手机报、数字电视电影等新媒体作用,加强舆论监督,扩大宣传声势,形成更加有利于安全生产的社会氛围,唱响安全发展主旋律。
  (四)加强调度,沟通信息。各市(地)、省直管县(市)、农垦总局、森工总局要将本地、本系统开展"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龙江行"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向省活动组委会办公室报送,加强工作交流,促进活动开展。请各市(地)、省直管县(市)、农垦总局、森工总局分别于5月15日和7月5日前,将2014年活动方案和总结,以文件和电子文本两种方式报送省活动组委会办公室。联系人:荣家莹(邮箱:rongjiaying@163.com)。


黑龙江省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4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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