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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ww.china-safety.org     时间:2015/2/6 8:09:54 来源: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政府网站 点击:883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 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

关于开展全国安全生产优秀文艺作品

创作征集活动的通知


安监总厅宣教〔2015〕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总工会,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有关中央企业、社会团体:

  2015年1月19日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推进安全文化建设,充分发挥文艺创作对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作用,为新《安全生产法》的贯彻实施营造良好的宣传舆论氛围,经研究,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优秀文艺作品创作征集活动。现将有关活动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加强安全思想文化建设、深化宣传教育活动的有关要求,重点抓好安全文化创新,抓好安全文艺创作,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安全文艺宣传方式,通过开展全国安全生产优秀文艺作品创作征集活动,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在全社会营造“以人为本,关爱生命,安全发展”的文化氛围和环境,提升全民安全素养,推动安全文化繁荣发展。
  二、活动名称
  全国安全生产优秀文艺作品创作征集活动。
  三、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中华全国总工会。
  (二)承办单位:中国煤矿文联、中华全国总工会劳动保护部。
  (三)协办单位:中国石油文联、中国铁路文联、中国化工文联、中国石化文联、全国公安文联、中国检察官文联、中国人民银行文联、中国金融文联、中国航空文联、中国电力文协、中国水利文协、中国建设文协。
  (四)活动组委会:成立全国安全生产优秀文艺作品创作征集活动组委会(以下简称组委会),组委会办公室设在中国煤矿文联,负责此项活动的具体实施。
  各省级安全监管局、煤矿安监局、总工会,产(行)业工会、文联和文协,有关中央企业和单位负责组织好相关活动,充分动员全社会、专业机构力量、各系统文艺骨干以及广大干部、职工和群众积极参与活动。
  四、活动方式、内容和安排
  (一)活动方式。
  由各省级安全监管局、煤矿安监局、总工会,各产(行)业工会、文联和文协,负责组织本地区、本系统的作品创作、征集、评选和推荐;中央企业、艺术院校、文艺团体负责组织本单位的作品创作、征集、评选和推荐。
  组委会对征集的优秀作品组织专家评选,对获奖作品给予奖励。
  (二)活动内容。
  1.本次活动以安全生产为主题,结合新《安全生产法》的贯彻实施,用新创作出的安全生产优秀文艺作品,唱响主旋律,传递正能量。
  2.创作内容要从诠释安全理念入手,多层面、多视角表达党和政府、企业、社会公众的安全诉求和价值取向,弘扬“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安全发展”的主旋律,表达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祝福平安的美好愿望。
  3.作品类型主要采用文学、歌曲、舞蹈、曲艺、小品、摄影等文学艺术形式。
  (三)活动安排。
  2015年1月,部署开展优秀作品创作征集活动。
  2015年2月—8月底,各有关单位组织作品创作。
  2015年9月,将初评选出的优秀作品报送组委会办公室,由组委会组织作品评审。
  2015年10月,发布活动情况信息,公布评选结果和获奖作品;在主流媒体和新媒体宣传推介,让一批新创作的优秀安全文艺作品广泛传播。
  五、具体要求
  (一)各类作品要在创意、创新上下功夫搞好创作,要贴近基层、企业,贴近群众,汲取创作营养,激发创作活力,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俱佳。
  (二)对各类作品要求如下:
  1.文学:报告文学、纪实文学、特写,诗歌(歌词),主题鲜明,文笔优美,生动感人,字数(行数)不限。
  2.歌曲:要有凝练、通俗的歌词和优美、流畅的旋律,具备较强的艺术感染力和欣赏性,易于传唱。独唱、重唱、表演唱均可。
  3.舞蹈:新创作的独舞、双人舞、集体舞(不超过16人),时间限在5分钟以内。
  4.曲艺:包括各类说唱艺术,时间限在8分钟以内。
  5.小品:包括短剧,寓教于乐,耐人回味,时间限在10分钟以内。
  6.摄影:包括记录摄影和艺术摄影。
  (1)记录摄影:包括新闻摄影和纪实摄影。作品必须是对客观现实的真实反映,在不违背拍摄对象客观属性的前提下,除可以对原始影像画面进行剪裁外,不得对画面内容进行增加或删减。此类摄影可以是单张或者组照(不超过8张)。
  (2)艺术摄影:包括直接呈现和创意观念两类。
  直接呈现类:以直接拍摄客观场景为艺术创作手段,表现拍摄者的审美理想、审美情趣。
  创意观念类:在艺术摄影创作中通过前期对场景的摆布营造或后期对画面的编辑加工,表达艺术创意或创作观念。
  (四)报送的作品须是2010至2015年以来创作或改编的原创作品,版权清晰,无著作权纠纷,一律报送电子版文件,具体要求如下:
  1.文学类作品:Word格式。
  2.舞蹈、曲艺、小品类作品:视频文件MPEG格式。
  3.歌曲类作品:音频文件WAV格式或视频文件MPEG格式。
  4.摄影类作品:图像文件JPG格式,不小于6M;来稿时需注明“(1)记录摄影类”和“(2)艺术摄影类”。
  电子版文件载体要求:数据光盘、U盘或电子邮件。六、评奖及奖励办法(一)奖项设置:文学、歌曲、舞蹈、曲艺、小品、摄影,各设金奖1个、银奖5个、铜奖8个、优秀作品奖和优秀组织奖若干。
  (二)奖励办法:对金、银、铜奖颁发证书、奖杯并给予适当奖励;对优秀作品奖、优秀组织奖颁发证书、奖牌。
  七、报送办法和截止时间
  (一)报送办法:由各省级安全监管局、煤矿安监局、总工会,各产(行)业工会、文联和文协对作品初评后统一报送。原则上每省(区、市)、各产(行)业工会、文联和文协报送作品每类不超过5个;中央企业、艺术院校、文艺团体可直接报送,原则上每类作品不超过3个。
  (二)截止日期:2015年8月31日(以邮戳为准)。
  (三)报送地点:全国安全文艺作品征集活动办公室。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和平街13区煤炭大厦1805房间,中国煤矿文联,邮编:100013。
  电子邮箱:qgaqwyzp@126.com。
  联系人及电话:龙芳,010-64463707 、64463708(传真)。

  附件:全国安全生产优秀文艺作品创作征集登记表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

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

2015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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