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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政府举办新《安全生产法》辅导报告会

www.china-safety.org     时间:2015/5/26 8:04:01 来源: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政府网站 点击:756

  5月22日上午,省政府邀请国务院参事室特约研究员、国家安监总局新闻发言人黄毅,对新《安全生产法》进行了专题辅导。报告会以视频会议形式开到了14个市(州)、兰州新区和86个县(市、区)。省委副书记、省长刘伟平主持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黄毅在辅导报告中,围绕为什么要修改《安全生产法》、新《安全生产法》的显明特色和修改的主要内容、如何贯彻执行新《安全生产法》进行了系统深入的讲解。他首先阐述了修改《安全生产法》的时代背景和重大意义。指出,修订《安全生产法》,是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安全生产一系列重要决策部署的需要;是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的需要;是建立规范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的需要。新《安全生产法》顺利审议通过,对安全生产工作具有划时代的意义,是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在安全生产领域的集中体现,标志着安全生产法制建设进入一个新阶段。在贯彻执行新《安全生产法》中,一要搞好宣传教育,当前要抓住“安全生产月”的契机,强化全社会的安全法律意识;二要加快完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三要坚持严刑峻法,严格执法;四要依法规范安全生产执法行为。 刘伟平省长对黄毅的辅导报告给予了高度评价,认为报告理论联系实际,解读深入浅出,对全省学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有重要指导意义。他就学习贯彻好新《安全生产法》,进一步加强全省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四点要求。一是要认真学法,做到知法。各级各部门要加大新《安全生产法》宣传力度,组织开展好全省第14个“安全生产月”活动,推动新《安全生产法》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乡村,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各级各部门负责同志要吃透新《安全生产法》的主要精神,为依法监管打牢基础。各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要进一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工作机制,提升安全管理能力,要强化安全教育培训,让每个员工都成为“安全员”。一线员工和社会公众要熟悉岗位安全职责和安全权益保障规定,掌握岗位操作技能,学会用法律武器保障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6月初,刘伟平省长将对1-4月发生较大事故和隐患突出的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省政府班子领导同志要对各自分管领域重大隐患排查不力的单位进行约谈;各行业管理部门负责同志要分头深入下去,以市、县政府、部门负责人和厂矿长为主要对象,宣讲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使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法治观念真正根植于广大基层干部和企业负责人心中。二是要严格尊法,自觉守法。各级政府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新《安全生产法》,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制度规定,履行好“一岗双责”责任;要把安全生产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统筹安排部署;要支持安监部门依法履行监管职责,推动形成安全生产监管的工作合力。政府各部门要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抓好本行业、本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把生产经营建设活动的各个环节严格置于法律的规范之下。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到知责明责、全面负责、认真履责。各类从业人员要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做到不安全不生产、生产必须安全。三是要严肃用法,强化执法。各级政府领导干部要将新《安全生产法》的各项规定贯穿到具体工作中,肩负起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领导责任。要推进“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日常化,打好煤矿、油气输送管道隐患治理两场攻坚战,不断深化交通、危险化学品、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有效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要用好新《安全生产法》这把“尚方宝剑”,对生产安全事故、非法违法行为和各类安全隐患“零容忍”,严厉打击非法违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以对事故死亡的“零容忍”推动企业实现安全生产“零死亡”。各级安监、监察部门要严格实行安全生产工作约谈制度、“一票否决”制和问责制,强化重大安全隐患责任追究。一旦发生事故,要按照“四不放过”的要求,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强化事故调查的后续处理工作。四是要加快推进配套改革。要依据新《安全生产法》的新要求,抓紧修订完善我省相关地方法规、政府规章,建立具有我省特色的安全生产地方法规制度体系。要结合新《安全生产法》关于行政审批的有关规定,既做到该取消的取消、该下放的下放,又做到该严格条件的严格条件。要不断加强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过硬、敢于担当、廉洁自律的安监队伍,对新《安全生产法》赋予的行政强制权的规定,细化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刘伟平强调指出,生命是不可逾越的红线,法律是必须遵守的底线。全省各级各部门要通过学习黄毅同志的辅导报告,从学法入手,进一步强化“尊法、守法、用法”意识,提升“知责、履责、尽责”能力,推动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为建设幸福美好新甘肃提供坚实的安全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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