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国家安全生产宣教网!
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中心公文 > 关于印发《关于加强报刊年检登记等日常工作的规定》的通知

关于印发《关于加强报刊年检登记等日常工作的规定》的通知

www.china-safety.org     时间:2011/5/5 9:48:14 来源:党群工作部 点击:2149

  关于印发《关于加强报刊年检登记等日常工作的规定》的通知

  安宣教〔2011〕21号

各报刊主办单位、报刊社(编辑部):

  根据中央宣传部、新闻出版总署和国家安监总局的有关规定要求,现将《关于加强报刊年检登记等日常工作的暂行规定》(安宣教〔2009〕36号)内容进行适当修订后,正式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关于加强报刊年检登记等日常工作的规定》 

  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宣传教育中心

  二○一一年三月三十日

  • 主办单位: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宣传教育中心 网站邮箱: xjzx@chinasafety.gov.cn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兴化东里9号楼 邮编:100013 京ICP备11011520号
    技术支持:中国矿产商业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