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明确煤矿安全生产“打非”责任
www.china-safety.org 时间:2011/7/6 14:07:53 来源: 点击:1895
6月14日,黑龙江省安委会印发《进一步落实打击煤矿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专项行动责任暂行办法》,明确规定了煤矿企业和产煤市(地)、县(市、区)政府在本辖区内统一领导开展打击煤矿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专项行动,成立由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煤矿“打非”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对辖区煤矿进行全覆盖排查,严厉打击煤矿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凡发现县(市、区)存在1个煤矿非法行为的,除对煤矿企业处罚外,严肃追究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相关责任人责任;发现2个以上或1个以上关闭矿井关闭不到位、死灰复燃的,严肃追究政府相关责任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