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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期)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副主任、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副局长杨元元对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提出明确要求

www.china-safety.org     时间:2012/5/4 17:02:56 来源:宣教部 点击:2202

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副主任、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副局长杨元元对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提出明确要求

  3月15日,全国组委办在京召开了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机构负责人会议,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副主任、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副局长杨元元在会上发表了重要讲话,对深入扎实开展好“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提出了要求。

  一、充分认清“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事关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事关党和政府形象。党中央、国务院始终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国务院连续四年在全国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不断深化执法、治理、宣教“三项行动”。张德江副总理在接见全国安全生产系统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代表时指出,要大力提高宣传教育能力。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作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十年来,在中宣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公安部、国家广电总局、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的正确领导,主要新闻媒体和社会各届的大力支持下,通过各地区、各部门、各行业(领域)、各单位的共同努力,对于深入宣传贯彻党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营造有利于安全生产的社会舆论氛围,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强化全社会安全意识,提高广大从业人员的技能,推进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产生了积极的社会影响,为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做出了应有的贡献,得到了全社会的普遍认可。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安全生产月”活动存在的差距。部分地区、部门、单位“安全生产月”活动形式化、表面化;“安全生产月”活动与安全监管或管理工作衔接不够紧密,针对性不强,与推动重点行业领域安全整治等重点工作没有实现有效对接;“安全生产月”活动主要停留在政府层面,企业宣传教育的主体责任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区域、行业间活动开展的不平衡,宣传的重心没有下移,力度衰减;部门和上下间联动机制没有有效发挥,社会资源没有充分利用等。要充分认清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重要作用,切实增强做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全面分析“安全生产月”活动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和存在的差距,正确把握活动定位,科学把握宣教工作规律,积极改进活动的内容、形式、组织方式,将着眼点放在大型活动与日常宣教工作有机结合上来,促进活动的科学化、规范化、常态化;将着力点放在强化宣传与促进解决现实安全生产中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相结合上来,做到思想统一、手段落实、措施到位;将落脚点放在发挥各类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落实宣教主体责任上来,切实提高从业人员的意识和素质,强化现场管理,提升企业安全保障能力;将切入点放在推动基层单位落实宣传工作责任上来,重心下移,充分发挥基层单位的能动性、创造性,上下联动。要不断赋予“安全生产月”活动新的生命力,推动“安全生产月”活动不断深化和健康发展。

  二、统一思想,突出重点,强化宣传,确保今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取得实效

  根据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的部署,要以“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为主题,深入开展第4个“安全生产年”活动,扎实组织开展第11个“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使党中央国务院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重大决策部署和各项政策措施全面贯彻落实。各地一定要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国务院领导同志的讲话精神上来,统一到落实全国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和要求上来,统一到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通知精神上来。一是要大力宣传国务院重要文件精神,大力推动实施安全发展战略。要大力宣传《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和《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杂志、展览、网络、主题片等各种手段,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加大宣传力度,使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深入到企业职工、人民群众中,进一步提高安全意识,增强安全的自觉性,使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在全社会成为凝聚共识、汇聚力量,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的文化源泉和思想动力。二是要大力宣传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精神,推动“三坚持”, “三强化”等重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三是要紧紧围绕全国性活动方案要求,紧密结合实际,创造性开展宣教活动。今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提出了开展全国性启动仪式、警示教育周、宣传咨询日、安全文化周、应急预案演练周等系列活动。各地、各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不断丰富内容,创新形式,提升手段,扎实有效地开展各项活动。要进一步完善细化本地、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确保上下活动实现有效对接;进一步量化活动安排,督促基层单位和企业进一步落实宣教工作责任,使宣教活动深入到乡村、深入到车间、班组、岗位,提高活动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要提早部署,为基层单位搞好活动提供足够的准备空间;要强化监督,确保各项活动措施落实到位,在全社会进一步营造贯彻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浓厚氛围,进一步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和政策措施,进一步提升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实践能力,为促进全面实现“安全生产年”各项目标奠定基础,提供保障。

  三、落实责任,完善机制,强化组织,确保“安全生产月”活动健康、有序开展

  (一)要不断提高宣教工作能力。各级宣传教育主管部门和宣教机构既是宣教工作和“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者,也是促进宣教任务落实的具体执行者,需要率先提升宣传教育能力。要不断提升研究和运用安全发展理论的能力,用科学理论指导安全生产实践;要不断提高宣传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能力,正确领会,融会贯通;要不断提高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能力,正确把握安全生产工作特点规律,紧密结合核心业务,为安全生产提供强有力的精神动力;要不断提高适应安全文化建设发展的能力,大力推进安全文化建设,为安全生产提供强有力的智力支持;要不断提高运用媒体的能力,把握媒体发展趋势,善于应用各类媒体,有效应对突发事件,牢牢把握信息条件下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动权,为安全发展创造有利的舆论环境。

  (二)要落实责任,完善机制,加强考核。一是进一步完善组委会各成员单位职责。各级宣传部门负责把握舆论导向,确定宣传口径,支持新闻单位积极参与“安全生产月”活动;广电部门继续组织广播、电视等有关媒体做好宣传报道工作;公安、工会、团委和妇联要组织策划符合本部门、本系统特点的宣传活动并组织指导本系统认真实施;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在各自安全监管监督职责范围内,落实宣教工作责任,按照全国组委会的统一部署,组织本行业、领域开展符合实际特点的活动并强化监督考核。二是要进一步强化各地“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机构的责任。各级组委会办公室要在本级组委会的统一领导下,切实履行好组织、指导、协调、监督和服务职能,指导和督促本地区、部门、单位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月”活动责任体系,强化活动计划和总结;加强对辖区内活动开展情况的跟踪调度和信息报送工作,全面掌握相关动态和信息,及时汇集总结本地区、本部门的好内容好题材、好经验好做法。各省(区、市)、国务院有关部门和中央企业要及时向全国组委会办公室报送活动方案、活动信息、活动总结和经验做法及优秀作品,在全国范围内交流推广。三是加强对“安全生产月”活动的考核。要制定活动考核办法,将本地区、单位活动的组织及开展情况纳入对安全生产工作年度考核的内容中去;要强化对活动的监督、检查,加强绩效评估和考核,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月”活动质量和效果,防止活动形式化和表面化;要加大对“安全生产月”活动的表彰力度,对先进单位和优秀组织单位给予必要的精神和物质奖励。

  (三)要强化舆论宣传监督。要建立和完善各级组委会办公室与各类媒体有效联系机制,加强与主要新闻媒体日常工作联系和沟通,主动提供新闻线索,积极挖掘有深刻和普遍教育意义的新闻题材,确保安全生产月期间的报刊栏目版面、电视广播时段频道;做好“安全生产月”好新闻评选,提高新闻单位参与安全宣教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积极引导和支持媒体切实发挥好新闻宣传、舆论支持和监督作用,使安全生产舆论监督有力度、新闻传播有广度,形成广大职工群众普遍关注、地方各级政府部门和行业企业广泛重视和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良好社会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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