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安全生产月”将近,吉林煤监局辽源监察分局围绕分局全年工作安排,会同辽源市七部门下发了《2012年辽源市“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同时结合分局辖区煤矿实际,就进一步广泛开展第11个“安全生产月”活动提出具体要求。
活动以深入宣传贯彻国发〔2011〕40号文、国发〔2010〕23号文、吉政发〔2010〕2号文、吉政发〔2010〕11号文等为主要内容,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使安全发展理念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更加深入人心,深入推进“安全生产年”各项措施落实。
1.5月29,进行宣传发动。召开分局全体会议,安排部署活动月各项工作,并在办公楼悬挂宣传标语,为安全月活动创造良好氛围。
2.6月10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活动。认真开展好辽源市安全生产咨询日活动,同时在东辽县、九台市设立安全咨询台,宣传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意义、任务、要求和各项措施,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煤矿安全知识等。
3.开展“宣法到矿,送法下矿”活动。将有关煤矿安全法律法规印制成册,深入重点煤矿企业进行宣传。各监察室在安全月期间,按照分局确定的宣传内容,至少组织2矿次送法到矿活动。
4.组织分局全体监察员收看“安全生产月”活动系列宣教片《生命监管》。每名监察员围绕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撰写一篇体会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