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煤监局近期组织各煤监分局和产煤市(州)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开展了煤矿《七条规定》专项监察。
专项监察由各煤监分局牵头,各产煤市(州)煤矿安全监管部门配合,对各地贯彻执行《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情况开展专项监察,重点对煤安监监察〔2013〕16号文件中规定的主要内容和四川省政府安委会《关于印发<四川省煤矿开展“保护矿工生命,矿长守规尽责”主题实践活动方案>的通知》(川安委〔2013〕4号)的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监察。省安全监管局也成立了由局领导带队的七个督查小组,对各地贯彻执行煤矿《七条规定》情况开展督查抽查,同时结合“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对正面典型进行公开表扬,对反面典型进行公开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