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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新疆建设兵团安全生产情况

www.china-safety.org     时间:2013/7/1 10:28:52 来源:安全生产万里行 点击:2049

  2012年,兵团安全生产工作在兵团党委和兵团的正确领导下、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的指导下,在各师、各行业主管部门的积极配合下,在全体安监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兵团统计范围内工矿商贸行业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双下降,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冶金等行业未发生死亡事故,在全国32个省级统计单位中排序较好。完成了年初兵团确定的各项安全生产目标和任务。

  (一)认真开展了“安全生产年”各项活动。按照兵团安全生产暨消防安全电视电话会议的安排,深入开展了“安全生产年”活动,14个师及兵直单位制定了具体方案,安委会各成员单位确定了本行业开展工作的具体内容,兵团与师、直属单位和安委会成员单位签订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并进行了严格地考核。制定下发了兵团2012年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应急救援等行业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工作计划,完成率100%。 开展了“安全生产月”活动,举办安全文化周、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周、安全生产应急演练活动,悬挂横幅5600多条,制作宣传板报2900多块,张贴宣传海报7500余幅,出动宣传车辆480余辆,举办事故、消防、地震、火灾等应急演练18场次。举办各类安全生产培训班126期,累计培训各类人员5790余人。全年召开了4次安委会全体委员会议和4次联络员会议,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5次。在十八大胜利召开的关键时期,对兵团安全生产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在“两节”、“两会”、自治区、兵团等重大活动、重要会议等敏感时期,及时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确保了节假日期间的安全和第二届“亚欧”博览会、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二)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和“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持续保持对煤矿安全生产“高压态势”,严厉打击无证无照和证照不全、超层越界等非法违法违规行为,对非煤矿山开采、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烟花爆竹销售,有限空间作业、特种人员持证等情况和生产经营单位的“三超”行为、“三违”现象进行隐患排查和集中整治。公安(消防)部门对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三合一”、“多合一”、高层建筑等单位和场所严格落实火灾隐患整改治理专项行动。农机部门开展了“平安农机”示范团(场)创建活动。建设行业开展了创建“安全文明工地”、“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程”活动。交通行业开展了“道路客运安全年”活动,与29个单位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书。水利部门加强了水库、堤防等重点部位及防汛安全。财务部门将安全生产经费纳入部门预算,优先安排重点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治理和专项整治工作。教育部门以“打非治违”为重点,加强了校车、校舍、校园周边等环节的综合安全管理。商务部门强化了成品油市场、大型商贸活动和商贸领域的安全监管。卫生部门加强了对医疗安全、食品安全、饮用水安全、消毒涉水产品安全的监管力度。监察部门抽查了7个师(市)安全生产责任追究情况,对有关师进行了问责。工会、团委连续多年开展了“安康杯”和“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活动。旅游、质监、人社等部门分别加强了旅游车辆景点、特种设备、外来务工人员的安全监管工作。从6月起到年底,建设局、交通局等6部门分别牵头开展了行业专项检查。全年共检查各类生产经营单位13972家次,排查一般隐患28297项,已整改27975项,整改率98.86%。排查重大隐患218项,已整改销号183项,整改率84%。查处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场所19处,处罚违法违章行为3437人次,依法换(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215家。农业机械、独立核算运输企业、火灾等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均在行业控制指标范围之内。

  (三)加大科技资金投入,提升安全保障能力。1.加大科技支撑。一是“金安”工程一期顺利完工,视频会议系统运行正常,事故统计报表、隐患排查上报、职业危害申报等实现网上报送和办理。二是煤矿企业“六大系统”中“五大系统”在全国范围内提前建设完成,井下紧急避险系统率先在新疆境内示范推广,3处矿井已建成使用。在生产工艺方面,大倾角机械化开采煤技术试行良好。三是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生产工艺、重点设施设备安全监控实现闭锁联动,重点场所、部位实现检测监控联网管理。四是非煤矿山采取大边坡梯级开采和中深孔爆破工艺,矿石二次破碎均实现机械化。五是烟花爆竹生产严禁使用高氯酸钾作为生产原料。六是客运和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全部安装使用具有卫星定位功能的行车记录装置,并实现联网监控。七是学校出入口、油库(加油站)、炸药库、商场、人员密集和生产作业储存场所实现远程实时监控管理。八是重点师完成安全生产考试试题库建设,兵团二级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实现联网机考。2.加大资金投资。一是国家总局在兵团投资近400万元的省级矿山安全实验室、非矿山安全与重大危险源监控实验室、职业危害检测与鉴定实验室等“三个实验室”建成并通过验收。二是积极争取中央资金2011万元,投资建成了国家区域矿山应急救援基地。三是争取中央资金1000万元,重点对25个团(场)安监部门执法监察进行了装备。四是兵团投资2000万元用于煤矿等重点行业企业安全技术改造。五是国家总局投资237万元,对煤监执法监察进行了装备。六是14个师均在年度财务预算中,安排监管监察经费,优先保障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设备和日常监管支出,2012年,一、八师分别安排资金300万元、500万元极大地改善和满足了监管监察需求。

  (四)开展企业安全达标,夯实基层基础工作。制定企业安全标准化达标实施方案,召开了安全标准化示范推动会和煤矿安全生产现场经验交流会,开展岗位达标、专业达标、技术达标、企业达标活动。7家危险化学品企业和2家冶金等工贸企业达到了安全标准化二级,12家非煤矿山、44家危险化学品、8家烟花爆竹和20家冶金等工贸企业达到了安全标准化三级,所有煤矿生产矿井全部达到了安全标准化三级,6支矿山救援队、2支危险化学品救援队通过了行业标准化验收,在国家组织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执法检查、矿井达标和救援队省级互检中,得到了考核组的好评,今年7月份,在第九届全国矿山救援技术竞赛活动中,兵团矿山救援代表队,取得集体综合、集体单项、个人单项等六个项目优秀奖,在全国30个省级参赛单位中排名12。通过开展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活动,企业的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得到了进一步提高。一是机构、人员、各项制度、规定、操作规程更加健全完善,更加符合企业生产和安全的要求。二是各级领导、生产经营管理者的责任更加明确,管理更加具体。三是各类设备、设施维修维护更加及时,检测检验仪器仪表更加安全可靠有效。四是安全投入更有保障。五是“三违”现象大幅下降,广大职工干部安全意识普遍提高。

  (五)突出“一岗双责”,强化了主体责任。兵团安全生产委员会由原来20个成员单位增加到25个,明确各成员单位的安全监管职责。14个师、5个直属机构将安全生产纳入经济社会发展中进行考核评价,将考核结果作为评价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工作实效、执政水平的重要标准和干部评先评优、提拔重用的重要条件。各师师长、团长任安委会主任,每半年至少召开1次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听取安全生产汇报及建议,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有记录、有安排、有检查、有整改、有总结。各企业严格遵守和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与技术标准,层层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和每个职工,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带头执行现场带班制度,在现场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在检查中,高危行业企业领导带班率达100%,做到了不安全不生产。

  (六)加强了安全人才和监管监察队伍建设。兵、师两级安全生产执法监察队伍和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组建完成,监察执法人员到位率95%,全部人员经专业培训持证上岗。兵团及14个师安全生产培训机构23家,中介服务机构4家,兵师团安全监管监察人员851人,注册安全工程师326人、注册助理安全工程师1124人,安全培训专兼职教师597人,监督管理、执法监察、应急救援、安全培训、中介服务一体化的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框架体系已经形成。今年实施了“人才兴安”战略和走出去、请进来的学习交流方式,安全培训与行政学院、干部学院、技师学院实现了联合办学、委托办学。煤矿企业变招工为招生,引进高素质工人,从源头上消除人的不安全隐患,人才培养占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目标71%,坚持5年选送师分管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参加国家行政学院安全生产专题研讨班,选送师安监局长参加专业知识培训班,形成安全培训长效机制。六、七师还积极与对口援建省安监部门沟通联系,互派人员,相互学习,建立起长期良好的合作关系。

  (七)加大对事故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的力度。每季度在兵团日报上发布安全生产情况公告。对发生事故单位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对事故责任者依法进行责任追究。对较大事故实行挂牌跟踪督办制度。对发生较大以上事故或超过控制指标或30天内连续发生2期一般事故的师和单位实行了约谈或问责,其中师级1人,团处级2人。对安全生产隐患较多,责任制不够落实,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的2个师分管领导进行了警示,今年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均按期批复结案,结案率达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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