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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地制宜,做好落实的文章

www.china-safety.org     时间:2013/9/9 11:19:16 来源:宣传教育部 点击:1806

  安全无大小,安全也不分大小矿。煤矿,作为贯彻落实《七条规定》的主阵地,《七条规定》能否真正起到保护矿工生命安全,督促煤矿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作用,关键在矿长。为探求煤矿的贯彻落实情况,近日,记者实地采访了山东、江苏两省的部分煤矿。

  邱集煤矿:安全就是煤矿给矿工的最大尊严

  对于《七条规定》的出台,山东能源临矿集团邱集煤矿党委副书记彭士伟认为,《七条规定》保护的不仅仅是职工的生命安全,按照矿长带班下井的相关规定,矿长也要在井下工作,矿长的生命也得到了保护。另外,他还认为,《七条规定》既是在保护矿长的人身生命,也是在保护矿长的政治生命。

  据了解,在《七条规定》颁布前,邱集煤矿全力打造企业的“尊·严”文化。彭士伟介绍说,尊严是生命的价值所在,安全是尊严的底线。员工是安全的主体,更是尊严的主体,把安全放在至高无上的位置,是尊重生命、尊重员工、彰显人文管理的第一体现。

  彭士伟告诉记者,《七条规定》的颁布,为企业“尊·严”文化增添了新的活力和着力点。所以,邱集煤矿把落实《七条规定》和助推企业文化相结合,合力推进。

  全面推行“岗位自我防控、逐级监督制约”的管理模式,积极推进“一卡、一表、一手册”学习建设,加强对岗位工种进行班前、井下现场抽考,规范职工操作,强化职工“知与行”的综合性训练,推进职工安全操作技能、岗位安全环境和自主保安能力“三达标”。一季度矿安培中心班前抽考387人次,井下现场抽考240人次,全部达到95分以上。

  创新实施“心理矫正、行为纠偏”安全管理模式,帮助职工建立阳光、健康的安全心态,对职工的不安全行为进行指正纠偏,减少现场人的不安全行为,让全矿职工争做本质安全人。

  按照《七条规定》要求,对照新版《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办法》,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及时完善和改进矿井安全管理上的不足,严格考核监督,确保《七条规定》“水流到头”。一是坚持每月一次各专业安全大检查,每季度组织一次片区检查,每班进行一次安全质量“双向”评估,使现场安全质量精细化管理水平再上新台阶。二是各专业每月进行一项专项检查,召开安全质量精细化现场会,通过“地毯式”的排查来治理隐患。三是继续深入“打非治违”行动,扎实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开展全员、全过程、全时段、全方位的安全隐患排查,对发现的隐患及时处理,坚决做到不安全不生产,为矿工生产安全扫除障碍。

  彭士伟最后强调说,安全就是煤矿企业给矿工的最大尊严。所以,邱集煤矿始终坚持“安全先于一切、高于一切、压倒一切,要把安全生产作为责任、信仰和精神来追求”。

  赵官能源:“四个结合”贯彻落实《七条规定》

  山东能源新矿集团赵官能源公司宣传科科长冯国瑞告诉记者,在贯彻落实过程中,赵官能源公司结合矿井发展实际和安全实际,注重做好与贯彻落实《七条规定》结合的文章。

  与“敬畏生命”大讨论相结合。公司结合近期全国发生的典型事故案例和矿井安全生产实际,组织公司领导、中层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和全体职工,分专业、分区队进行讨论,要求在讨论中人人发言,个个写出心得体会,强化了干部职工的责任、生命和守法意识。要求下井的干部职工人人熟记《七条规定》内容,并由安监员在生产现场进行提问。

  与“雨季三防”工作相结合。公司组织职工进行了防水预案学习,成立了防洪抢险队;认真抓好雨季防洪物资储备和防洪工程落实,对矿井水情水害进行了全方位的专项排查,对排查出来的问题定人员、定措施、定标准限期整改,确保矿井安全度汛。

  与形势任务教育相结合。针对企业面临的严峻形势,公司通过电子屏、宣传展板、宣传提纲等多种形式,认真传达《七条规定》内容,引导职工算好安全账、经济账,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安全与经济效益的关系,明确安全是最大的效益,是职工最大的福利。

  与强化现场安全管理相结合。公司要求各级管理人员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违章就是违法”的思想,不断强化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的排查治理。严格带班和跟班制度,加强对重点区队、特殊作业地点、特殊作业人员和零星工程的监督检查,坚持查隐患、查“三违”、堵漏洞。

  冯国瑞告诉记者,公司经理刘瑞举一直强调安全是一切工作的前提,无论经济形势多么复杂,多么严峻,都必须确保抓安全的势头、保安全的决心不减,都必须保证安全投入、工作标准不降。《七条规定》出台后,公司各级管理人员也分别签订了安全承诺书,承诺严格落实《七条规定》要求,为职工打造一个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张集煤矿:通过考试奖优罚劣

  徐矿集团张集煤矿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张建华告诉记者,张集煤矿是江苏省唯一的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也是全国45个国有煤矿安全重点监控的矿井之一,所以始终把安全生产放在工作的首位。张集煤矿有个传统,就是比较重视干部职工的应知应会知识及安全规程措施考试,一个季度一大考,工人每次下井一小考,就是通过考试,督促干部职工进行安全生产知识的学习。煤矿还明文规定,管理人员考试成绩低于90分的,罚款100元;职工考试成绩低于85分的,罚款50元,停班学习一天,由单位安排专人辅导,参加补考。无故缺考的,罚款200元,停班学习两天,参加补考。有罚就有奖,对于考试成绩达到满分的,奖励100元。

  张建华介绍说,《七条规定》出台后,张集煤矿立即根据江苏煤矿安监徐州监察分局的部署要求,把《七条规定》的宣贯内容编入应知应会知识及安全规程措施考试试卷,试题分为管理人员和职工两类,考试分为地面考试和井下现场考试。地面安全知识考试以闭卷形式进行,井下现场考试安排专人到现场进行,确保应考人员的考试率达到100%。各单位也都建立了内部动态抽考机制,对考试不合格的、平时学习不认真的人员安排专人进行辅导帮教,由矿集中组织补学、补考。

  针对《七条规定》的考试情况,张集煤矿宣传科科长李海青给记者提供了一组数据,地面安全知识考试,共抽考管理人员26名和职工75名。其中管理人员人均成绩为94.88分,25人及格,其中满分2人,考试合格率为100% ;职工人均成绩为94.4分,70人及格,其中满分8人,5人不及格,考试合格率为93.1%。井下规程措施现场考试,共抽考全矿正、副班组长69名。平均成绩为90.57分,66人及格(85分及格),3人不及格,考试合格率为95.7%。根据考试考核规定,对考试不及格的人员:采煤一区李某、刘某某、李某某,综采工区徐某某、李某,通风工区龚某某、牛某某、张某,每人罚款50元;对考试成绩100分的人员:综采工区张平,掘进一区李德峰、梁建,开拓工区曹传亚、杨伟,机电科李荣丽、陈伟、常西群,运输工区吴宗夫,通风工区高钦朋,每人奖励100元。

  对于安全生产工作,张建华的态度非常明确,他说,安全生产容不得半点马虎,你糊弄安全,那么安全就会糊弄你;你糊弄安全的时候,只是逞一时之快,当安全糊弄你的时候,你付出的代价肯定是血的代价。

(转自《中国安全生产》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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