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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学习贯彻 推进依法治安

www.china-safety.org     时间:2014/12/22 17:34:49 来源: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政府网站 点击:959

赵政才

  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以下简称新安法)从12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是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一件大事,也是在安全生产领域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深入宣传贯彻好新安法,对确保陕西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意义重大。
  意义深远——推动工作创新发展
  新安法的修改,是在四中全会筹备过程中完成的。贯彻实施新安法,加快推进依法治安,是贯彻落实四中全会精神的必然要求,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和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内容,对于解决安全生产领域长期存在的一些困难和问题,全面提高安全生产工作法治化水平,推动安全生产工作创新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贯彻实施新安法,是实现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的需要。自2002年《安全生产法》颁布实施以来,2003年至2013年11年间,陕西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总量和死亡人数分别由19840起、3494人,下降到9921起、2022人,安全生产形势不断好转。但由于处于经济发展的转型期,生产力发展水平不高,安全管理、技术装备、从业人员素质等仍存在问题,安全监管的点多、线长、面广,监管压力大、任务重。陕西省的事故起数、死亡人数总量依然很大,全省平均每天发生各类事故27起、死亡超过5人。新安法的颁布实施,必将更加有效地调动各个方面的力量重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实现安全生产形势从明显好转到根本好转的转变。
  贯彻实施新安法,是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的需要。近年来,我们坚持抓安全生产“三基”、“三化”建设,“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问题已经得到了很好的解决。当前,影响安全生产工作最突出的问题,就是如何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生产经营单位。从安全生产现状来看,无论是事故隐患,还是非法违法行为,主体责任绝大多数都在企业。新安法从18个方面对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发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作用作出了规定。这必将从根本上促进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的落实。
  贯彻实施新安法,是深化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改革的需要。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明确指出,要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重点在安全生产等领域内推行综合执法。这次新安法的修改,充分贯彻了三中、四中全会关于深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制改革的要求,对安全监管的体制机制、队伍建设、保障措施、执法手段、责任追究等都作了明确规定,同时提出发挥市场机制、行业协会、保险机构的作用,加快注册安全工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建设。这些规定,必将推动我们进一步加快安全监管体制改革步伐。
  贯彻实施新安法,是推进依法治安的需要。省委、省政府对推进依法治安提出明确要求,按照赵正永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四严双查”的要求,加大严格执法力度,深入开展以“六打六治”为主的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行动,今年以来,共打击非法违法、治理纠正违规违章49999起。但当前安全生产工作中,“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守法不自觉、执法不严格等问题在一些行业领域依然存在,法的权威和威慑力难以得到有效体现。新安法加大了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将一些制度规定上升到法律层面,权威性、执行性和操作性明显加强,对于推动依法治安,从法治建设上保障安全生产工作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把握特点——领会精神融会贯通
  新安法与原法相比,从原来的97条增加到114条。新安法充分体现了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总结了近年来安全生产工作的成功经验和做法,有不少新突破、新举措、新亮点。
  安全理念更加突出。新安法明确提出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将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写入了总则,体现了习总书记关于强化红线意识、推进安全发展、实现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的讲话要求。同时,新安法要求把安全生产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布局,进一步突出了安全生产的重要地位、主体任务和实现安全生产的根本途径。
  责任要求更加明确。新安法要求“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进一步明确了各个方面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职责。新安法明确规定各级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实施综合监督管理、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明确了乡镇政府及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理机构安全生产职责;明确了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人员的设置、配备标准和工作职责;明确了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的职责和劳动者的权利义务。
  工作制度更加完善。新安法要求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明确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提高本质安全生产水平;新安法还把市场机制和第三方监管引入安全生产工作,要求推行注册安全工程师制度,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规定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应当有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鼓励生产经营单位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监管手段更加有力。新安法在安全监管手段上有不少创新,明确规定建立分类分级监管和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制度,将分级分类监管和按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作为安全监管部门的法定执法方式;对拒不执行停产执法决定的生产经营单位,依法实施停电停供民用爆炸物品等强制措施;建立严重违法行为公告和通报制度,对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生产经营单位,列入“黑名单”,向社会公告,促进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安全生产诚信建设。
  执法标准更加严格。新安法赋予了安全监管部门执法主体地位,重点加大了对违法行为和事故责任的追究力度。按照两个责任主体、四个事故等级,规定了对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的8项罚款处罚,大幅提高对事故责任单位的罚款金额,规定最高可处罚2000万元;进一步明确主要负责人对重大、特别重大事故负有责任的,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增加了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处罚规定,体现了“重典治乱”的要求。
  我们要把学习新安法与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紧密结合起来,牢牢把握主要特点,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力求做到入心入脑、融会贯通。
  贯彻落实——引导全社会履行责任
  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新安法是全社会的重要责任。我们要以学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为契机,集中时间、集中力量,迅速掀起宣传贯彻热潮,形成认真学法、积极用法、自觉守法、严格执法的浓厚氛围。
  领导带头。各级党委、政府要将学习贯彻新安法作为贯彻落实四中全会精神的重要内容,按照“党政同责”的要求,带头学习新安法,党委常委会和政府常务会要专题学习研究一次,提出贯彻意见。各级党政领导要把贯彻落实新安法作为落实“一岗双责”的有力抓手,切实抓好分管行业、领域的宣传贯彻工作。各级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组织本部门、本系统干部开展集中学习与自学,带头做到学法、知法、懂法、守法。
  健全制度。要对照新安法,抓紧对陕西省安全生产方面不符合新安法的法规制度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加快修改《陕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研究制定《关于改进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工作的意见》,制定出台《煤矿安全生产过程控制实施办法》,修订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办法》等制度文件,切实从法治建设上保障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依法治安有法可依。
  企业为主。充分发挥生产经营单位在新安法宣传贯彻中的主体作用。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制定宣贯计划和方案,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带头为员工作辅导报告。要举办专题培训班,制作浅显易懂的宣传册,开展考核、竞赛等喜闻乐见的宣传活动,使每一个企业、每一名员工、每一名群众都能尽快了解新安法的精神内涵,确保做到全覆盖。
  形成氛围。要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开辟专栏、开设专题,制作专题节目,解读新安法修改的主要内容,介绍新安法的亮点,增进社会公众对新安法的理解掌握。要大力推进新安法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乡村,采取多种形式,形成宣传声势。各级负责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要通过“现场说法”、“以案说法”,做到走到哪儿、讲到哪儿,在全社会形成人人关注安全、人人支持安全的浓厚氛围。
  严格执法。法律的生命关键在执行。新安法的宣传贯彻,最根本的是要落实到执法活动中。各级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按照四中全会和新安法的要求,切实改变过去对非法违法行为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现象,坚定不移地履行新安法赋予的权力。对新安法提出的建立“黑名单”、推行安全生产责任险等重大措施,制定具体的实施意见,一项一项抓好落实。要按照省委、省政府“四严双查”的要求,严格执行“四不两直”,深入开展“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活动,对非法违规生产经营的企业依法进行处罚,绝不心慈手软,以严格的执法维护新安法的权威与尊严。

(作者系陕西省安监局党组书记、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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