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国家安全生产宣教网!
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解读 > 《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建立和完善了十项安全生产主要制度

《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建立和完善了十项安全生产主要制度

www.china-safety.org     时间:2013/1/30 9:53:14 来源:培训部 点击:1706

  《意见》在继承发扬以往各项行之有效对策措施的同时,建立和完善了以下十项制度。

  (1)安全生产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和政府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制度。明确了省、市、县各级地方政府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要求定期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组织解决安全生产重点难点问题。建立健全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做好分管范围的安全生产工作。

  (2)高危行业建设项目审批安全许可前置制度。《意见》要求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和产业政策,严把行业安全准入关,强化建设项目安全核准,把安全生产条件作为高危行业建设项目审批的前置条件,未通过安全评估的不准立项;未经批准擅自开工建设的,要依法取缔。尤其要求建立完善铁路、公路、水利、核电等重点工程项目的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同时,制定和实施高危行业从业人员资格标准。

  (3)安全生产全员培训制度。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一律经严格考核、持证上岗。企业用工要严格按照劳动合同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职工必须全部经培训合格后上岗。重点强化高危行业和中小企业一线员工安全培训。完善农民工向产业工人转化过程中的安全教育培训机制。加强地方政府安全生产分管领导干部的安全培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4)加强公路客运和校车安全监管制度。要求修订完善长途客运车辆安全技术标准,逐步淘汰安全性能差的运营车型,禁止客运车辆挂靠运营,研究建立长途客车驾驶人强制休息制度;特别要抓紧完善校车安全法规和标准,依法强化校车安全监管。这些规定和要求,都深刻吸取了一个时期来发生的道路交通重特大事故血的教训,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和事故防范作用。

  (5)非煤矿山主要矿种最小开采规模和最低服务年限制度。同时要求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常态化管理机制,研究制定充填开采标准和规定,提高矿山企业集约化程度和安全生产水平。

  (6)职业危害防护设施“三同时”制度。要求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必须进行严格的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未提交预评价报告或预评价报告未经审核同意的,一律不得批准该建设项目;对职业病危害防控措施不到位的企业,要依法责令整改,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予以关闭。

  (7)政府引导带动、各方共同承担的安全生产投入制度。要求探索建立中央、地方、社会和企业共同承担的安全生产长效投入机制,加大对贫困地区和高危行业领域的倾斜,完善有利于安全生产的财政、税收、信贷政策,强化政府投资对安全生产投入的引导和带动作用。

  (8)安全生产失信惩戒制度。把安全生产作为企业信用评级的重要参考依据,继续大力推动企业安全生产诚信建设,建立健全各类企业及其从业人员的安全信用体系,依法依规惩处安全生产失信行为。建立健全与企业信誉、项目核准、用地审批、证券融资、银行贷款等方面相挂钩的安全生产约束机制。

  (9)安全生产绩效考核奖惩制度。规定把安全生产考核控制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加大各级领导干部政绩业绩考核中安全生产的权重和考核力度;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党风廉政建设、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体系之中,制定完善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对成效显着的单位和个人要以适当形式予以表扬和奖励,对违法违规、失职渎职的要依法严格追究责任。

  (10)安全生产监督制度。要求推进安全生产政务公开,健全行政许可网上申请、受理、审批制度,落实安全生产新闻发布制度和救援工作报道机制,完善隐患、事故举报奖励制度,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

  • 主办单位: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宣传教育中心 网站邮箱: xjzx@chinasafety.gov.cn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兴化东里9号楼 邮编:100013 京ICP备11011520号
    技术支持:中国矿产商业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