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推动理论武装工作,进一步提高中心党总支委员会成员的政治理论素质、业务管理和科学决策水平,加强党总支自身建设,特制定党总支中心组学习制度。
一、学习目标
坚持以党总支书记负总责,副书记抓督办,组织、纪检、宣传委员抓落实的学习格局。通过学习,实现“六个提高”,即:提高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切实增强党的意识、宗旨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前瞻意识和服务意识;提高理论素养,用科学理论指导工作实践;提高沟通协作能力,促进内部和谐共事;提高对外联系能力,创造良好的外部工作环境;提高语言表达和写作能力,适应宣教工作发展的需要;提高业务能力,努力在本职岗位上做出突出成绩。
二、学习内容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党章,法律法规,党中央、国务院、总局党组和总局直属机关党委重要会议精神及文件,与宣教工作有关的业务知识,安全监管监察业务知识及其他需要学习的内容。
三、参加人员
党总支中心组学习由党总支委员参加。根据学习内容和工作需要,进行党总支中心组扩大学习,可扩大到各支部书记(部门负责人)等人员参加。党总支中心组学习由党总支书记主持,书记不在时由副书记或委托其他委员主持。
四、制定计划
党总支中心组学习由党群工作部按照总局党组和总局直属机关党委的有关要求,拟定详细的学习计划,经中心党总支确认学习内容和重点,负责安排学习时间、地点、人员的协调和落实等工作。
五、学习形式
采取个人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的方式,集中学习以讨论交流为重点,可根据中心工作实际,开展主题研讨,总支委员成员结合学习内容和中心工作实际,交流学习心得体会,探讨工作思路和工作建议。通过学习,不断解放思想、提升理念、转变作风、提升素质、促进工作。
六、学习要求
党总支中心组成员要根据中心工作和年度计划认真坚持自学,个人自学每周不低于5小时,要建立个人读书笔记;集中学习原则上每月安排1次,每次不少于半天;总支书记、副书记和各支委要带头讲党课或相关工作的业务课,总支委员每年要有针对性的撰写1篇学习心得和理论文章,年底在述职时要有述学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