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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201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www.china-safety.org     时间:2012/6/6 9:36:58 来源:宣教部 点击:2037

  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各项部署,为大力宣传贯彻《意见》、《通知》,进一步加强我省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在全社会营造“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现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海南省201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积极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广泛参与,大力宣传以《意见》、《通知》、为主要内容,以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关于“一树立、三坚持、三强化”的总体要求为重点,开展内容新颖、形式多样、社会广泛参与的宣传教育活动,强化全民安全意识,引导和启发全社会重视人的生命价值,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防范能力,力求宣传效果更加明显,活动影响更加深入。

  二、全省性主要活动

  (一)环境布置

  1.宣传海报(主题招贴画)。印制以“一树立、三坚持、三强化”为主题的招贴画50000张,发放到各市县和企业,主要张贴在城乡人流集中的主要街道、商业区、社区、企业、厂矿车间、学校等场所。

  2.宣传标语。在企业、厂矿车间、学校,以及客运车辆等场所张贴安全生产宣传标语。

  3.宣传小手册。印制以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和安全小常识为主要内容的小手册(30000册),发放到各市县和企业,实施“安全理念、安全知识”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活动。

  组织实施单位:各安全生产专业服务机构、各生产经营单位、学校及有关单位。

  (二)“安全生产月”宣传

  1.新闻宣传。

  省内新闻单位、有新闻资质网站及时报道“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的重要活动,介绍我省各行各业安全生产现状。集中曝光一批安全生产事故典型案例,深刻剖析事故原因,教育人们吸取教训,增强全社会安全生产意识,防范和杜绝同类事故再次发生。

  2.公益广告宣传。

  由安监部门策划设计以“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为主题的公益平面广告和视频广告,“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在媒体上刊播,在公交、影院、码头、机场等公共场所播放。

  3. 公益短信广告宣传。

  制作突出“一树立、三坚持、三强化”为主题的手机公益短信,通过通信运营商向广大人民群众开展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温馨提示宣传活动。

  组织实施单位:省委宣传部、省文体厅、省交通厅、省通信管理局、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协助单位:省建设厅、省教育厅、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海南海事局、省公安消防总队、省公安交警总队、省总工会、海南广播电视总台、海南日报、海口晚报、中国电信海南分公司、中国移动海南分公司、中国联通海南分公司、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

  (三)2012年“安全生产月”主题咨询日活动

  6月10日,各市县应在本地区主要繁华大街、广场等公众场所同时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主题咨询日活动(地点由市县自行确定)。通过集中开展内容丰富多彩、群众参与性强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咨询活动,大造安全生产声势,营造全社会“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氛围。当地政府主要领导要亲临现场参加咨询活动。各企业和新闻媒体单位也要积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咨询活动。

  组织实施单位:各市县安委办;协助单位:各市县安委会成员单位。

  (四)开展安全文化周活动

  各地区、各单位要广泛开展“生命之歌”优秀歌曲学唱、传唱活动,举办多种形式的歌咏比赛,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形式,讴歌先进典型,弘扬感人事迹,传唱安全文化,强化安全意识。各地区要在文化周期间,指导、推动所辖区域内的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安全社区、平安校园创建活动,根据实际组织开展各类文化宣传、安全培训、安全生产法制教育活动,宣传《意见》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传播安全文化,营造良好的文化氛围。

  省级“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将择期联合琼海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在琼海举办2012年“安全生产月”专题文艺晚会。

  组织实施单位:各市县安委办;协助单位:各市县安委会成员单位。

  (五)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周活动

  通过开展应急预案培训、演练、评估等一系列活动,进一步推动各地建立和完善应急救援体系,加强预案管理,提高企业事故救援和应急处置能力,健全完善企业和政府间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推动应急管理工作的落实,在企业掀起学习应急救援技能的热潮,提高全民在突发事件前的自救能力。

  组织实施单位: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省公安厅;协助单位:省公安消防总队。

  (六)开展“安康杯”竞赛活动

  按照制定的工作方案组织实施,广泛动员企事业单位和职工群众积极参与,倡导和树立安全生产意识。

  组织实施单位:省总工会;协助单位: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七)创建“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活动

  广泛动员企事业单位和职工群众尤其是青年农民工积极参与,树立先进典型,大力宣传“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安全生产年”的工作重点。

  组织实施单位:团省委;协助单位:省总工会、省妇女联合会、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及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八)安全警示教育片放映活动

  通过播放全国“安全生产月”组委会办公室制作推出的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片《人命关天》和我国首部消防安全教育系列电影科教片《全民消防 生命至上》,提高警示教育活动的针对性、实效性,增强警示教育活动的感染力、影响力和渗透力。

  组织实施单位: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省公安消防总队省公安厅。

  (九)“安全生产月”暨“安全生产万里行”好新闻评选活动

  凡2012年6月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期间,在各级新闻媒体上刊播的有关安全生产内容的新闻作品均可参加评选。

  选送作品应围绕“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主题,深入反映我省各地区、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经验和问题;应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深入宣传安全生产基层工作。

  各市县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机构和新闻单位及媒体要认真开展新闻作品遴选工作,确保选送作品质量,于7月3日前将选送作品报送至省级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再由省级组委会报送到全国组委会参评。各级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机构要以此为契机,加大与本地区各主流媒体的合作,充分开发利用新媒体,扩大安全生产宣传声势。

  组织实施单位: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协助单位:各省安委会成员单位、各有关媒体。

  三、工作要求

  1.强化组织,抓好落实。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行业)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确保“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机构、经费落实到位、责任到人。要按照省级组委会统一部署,结合各自实际开展针对性强、吸引力大、易于参与的宣教活动,确保工作重心不断下移,关口不断前移,使宣教工作更加贴近基层,贴近企业一线,贴近职工群众。

  各组织实施单位要认真研究制订各项活动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协助单位要密切合作,确保各项活动取得实效。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实施方案的部署,积极组织本系统、本单位的人员参加活动。

  2.统筹谋划,加强指导。各市县“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机构、各有关部门和相关企业要提早谋划,将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和工作部署及时印发所属地区和相关单位,做好动员部署。要加强对基层单位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督促指导,做好活动相关信息的报送工作。

  3.加强协调,强化考核。本方案用于省级组委会办公室组织开展全省性活动,也作为区域性活动指导性方案,供各市县、各部门和各单位参考。各地区、各部门、各企业“安全生产月”组织机构要将活动方案、活动信息和活动总结及时报送到省级组委会办公室,以便全面掌握各地活动方案,及时推动各地开展活动,总结推广好经验和好做法。各地区、各部门、各企业开展的“安全生产月”活动情况将纳入到2012年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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