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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宣教中心2010年度先进工作者的通知

www.china-safety.org     时间:2011/1/27 18:05:45 来源: 点击:2073

关于评选宣教中心2010年度先进工作者的通知

安宣教[2010]72号

中心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心党总支提出的大力塑造和树立“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献良计”、“讲奉献、比业绩”、“讲效率、重实干”先进典型的要求,大力推进创先争优活动向广度和深度开展,把“走在前、作表率”的要求体现在完成中心工作上,中心拟在年底前开展年度先进工作者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推荐名额

  以部门为单位进行推荐,各部门推荐先进工作者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本部门人数的20%。

  二、评选条件

  1.勤于学习、政治坚定。积极参加中心组织的各项理论学习活动,坚决执行中心和本部门的工作部署和各项要求,始终保持政治上的清醒与坚定。

  2.求真务实、业绩突出。认真履行职责,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中心的各项工作决议、部署和本部门的工作安排,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对布置的工作任务,始终做到任劳任怨、埋头苦干,扎扎实实地抓好落实。

  3.牢记宗旨、服务群众。牢固树立宗旨意识、群众意识和服务意识,自觉遵守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没有发生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事情,真诚为群众办好事、解难题,受到群众好评。

  4.遵章守纪、廉洁自律。模范遵守中心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坚持办事公道,严于律己,自觉抵制消极腐败现象,敢于同违法违纪行为作坚决的斗争。

  三、评选办法

  各部门按照评选条件进行推荐,由党群工作部汇总,经主任办公会讨论通过后给予表彰。

  四、工作要求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有关要求,高标准、高质量地开展好评选推荐工作。在评选推荐过程中,要特别注意发扬民主,广泛征求党员、干部和群众的意见,严把质量关,真正把在工作中表现出来的品质优秀、作风优良、业绩突出的先进工作者推荐出来,让身边的典型起到示范作用,使中心职工学有标杆、干有榜样,形成学先进、赶先进、当先进、干事业的良好氛围。同时,要以此为契机,把评选表彰活动与中心发展目标统一起来,作为中心全面建设的动力,更好地谋大局、抓大事、促发展。

  五、报送时间和要求

  先进事迹材料不超过800字,请各部门于12月31日前将推选材料报党群工作部。

  附件:宣教中心2010年度先进工作者推荐表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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