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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ww.china-safety.org     时间:2014/8/6 13:04:10 来源: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政府网站 点击:975

全面深化安全生产领域改革试点方案发布

北京等8省份先行先试着力攻坚


  7月31日,国务院安委会下发在北京等8省份开展全面深化安全生产领域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确定北京、吉林、上海、福建、湖北、广东、四川、宁夏为全面深化安全生产领域改革试点地区,并于2015年底前完成试点工作,形成改革成果。试点方案强调,要解放思想,超前谋划,凡是有利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都可以先行先试,认真总结经验,不断扩大改革成果。
  试点方案明确,试点地区要坚持积极稳妥、先易后难、重点突破的基本原则,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完善安全生产预防控制体系,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到2020年实现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安全生产主要指标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的目标。
  试点方面明确九条改革路径:
  一是强化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明确安全监管部门职能定位,理顺相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
  二是加强安全生产法规制度建设,强化安全市场准入标准,加强安全政策研究,推进安全生产依法治理。
  三是深化安全生产管理体制改革,创新安全监管机制,加强基层执法力量,强化执法监督,提高执法效能。
  四是加快安全生产关键技术装备科研攻关和推广应用,大力发展安全产业,强化安全科技支撑。
  五是强化应急救援体系,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应急救援基地和队伍建设,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六是全面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建立企业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七是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深入开展法规标准宣传贯彻,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全面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技能素质,强化全民安全意识。
  八是创新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考核机制,加大考核权重,强化地方各级政府、部门和企业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九是建立完善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应急评估和警示教育机制,严格责任追究,用事故教训推动安全生产工作。
  试点方案同时明确建立“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等6个方面25个改革成果。国务院安委会要求各试点地区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调查研究,勇于改革创新,加强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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