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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大以来我国安全生产工作取得重要进展

www.china-safety.org     时间:2012/10/22 14:05:31 来源: 点击:1348

安全生产改革发展的重要历史时期

             

  安全生产是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重要保障,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党的十六大以来,我国安全生产工作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科学理念,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出发点,以减少人员伤亡、遏制重特大事故为目标,倡导安全文化,健全安全法制,落实安全责任,依靠科技进步,加大安全投入,基本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体系、法规标准政策体系、技术支撑体系、宣教培训体系和应急救援体系,安全生产规划确定的指标全面完成,国务院确定的到2010年底安全生产状况明显好转目标如期实现,全国安全生产状况呈现出总体稳定、持续好转的发展态势。
  ——事故总量大幅下降。各类事故起数由2002年的107.34万起下降到2011年的34.77万起,减少了72.57万起,下降了67.6%;事故死亡人数由2002年的13.94万人下降到2011年的7.56万人,减少了6.38万人,下降了45.8%。
  ——重特大事故明显减少。一次死亡10人以上重特大事故由2002年的128起、2341人,下降到2011年的72起、1113人,减少了56起、1228人,分别下降了43.8%和52.5%;其中,特别重大事故由12起、623人,下降到4起、159人,分别下降了66.7%、74.5%。
  ——主要相对指标大幅下降。亿元GDP死亡率由2002年的1.33下降到2011年的0.173,下降了87%;工矿商贸十万人死亡率由2002年的4.05下降到2011年的1.88,下降了53.6%;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由2002年的13.7下降到2011年的2.8,下降了79.6%;煤矿百万吨死亡率由2002年的4.94下降到2011年的0.564,下降了88.6%。
  ——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状况较大改善。2011年与2002年相比,农业机械、铁路交通、煤矿、危化品、火灾事故死亡人数降幅较大,超过50%,分别为94.4%、81.5%、71.8%、55.9%和53.8%;非煤矿山、道路交通、水上交通等行业(领域)事故死亡人数分别下降了48.3%、43%、37.1%。
  2012年以来的安全生产各项指标继续向好。1月至9月份全国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为20.9万起、45091人,同比分别下降21.2%和14.8%;煤矿事故628起、1110人,同比分别下降32.6%和24%。
  十年来的安全生产工作有以下几个鲜明的特点:
  (一)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逐步确立。党中央、国务院对安全生产工作高度重视。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多次对安全生产工作做出重要指示和批示。国务院领导同志多次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深入基层和企业调研,解决安全生产实际问题。国务院先后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等重要文件,进一步确立了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地位、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指明了安全生产工作的努力方向,对于在全国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推动安全生产工作向更高层次和更高水平迈进具有重大战略意义。特别是安全发展战略的提出和实施,把安全生产工作重要地位提到了一个新的高度,使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科学理念进一步融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成为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的强大动力。
  (二)安全生产法制建设进一步完善。经过多年来的持续努力,基本建立了以《安全生产法》为主体,由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程、部门规章、地方法规等所构成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基本形成了包括安全监管、煤矿安全监察、安全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复议,以及执法检查、执法监督、责任追究等在内的一整套安全生产工作规范,各方面工作都有比较严格的制度和相对严谨的程序。通过近年来持续加强安全监管监察执法、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开展各部门联合执法检查等,在打击震慑各种不法行为的同时,也不断增强了人们的安全法制意识,安全生产监管监察等各项工作正在逐步走向法治化的轨道。
  (三)安全监管监察体制机制基本建立。基本形成了“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参与监督、全社会广泛支持”安全生产工作格局和“国家监察、地方监管、企业负责”的煤矿安全工作格局,并建立了一支能够适应这一工作格局、依法履行职责使命的安全监管监察队伍。目前全国已有省、市、县三级安全生产监管和执法机构7万余人,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管和受委托执法人员3万余人,驻地两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3000余人,共计10万余人的安全监管监察队伍,是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贯彻实施的重要保障。随着政府及部门安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领导干部带班下井等一系列制度的建立,进一步明晰了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安全生产费用提取、风险抵押金、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安全生产政绩业绩考核奖惩激励、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等制度的制定和实施,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建立了良好的机制,增添了新的活力。
  (四)安全生产科技支撑能力进一步增强。十年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组织实施了国家科技支撑计划13个项目72个课题,重点推动了煤矿、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的共性、关键技术的研发,取得了100多项先进技术成果,一大批安全科技成果得到推广应用。实施“金安”工程,建成了覆盖全国各省市和部分市县的骨干信息网络系统、视频会议系统、IP电话和远程培训系统,初步构建起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煤矿安全监察、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的安全生产信息化的应用平台。同时积极推进煤矿六大系统建设、小煤矿机械化改造、非煤矿山中深孔爆破、运输车辆GPS定位、尾矿库在线监测等一批先进适用的关键技术,进一步提高了各类企业的安全生产保障能力。
  (五)安全生产基础工作进一步强化。在全国各类企业中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总结推广了北京顺义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神华集团建立风险预控管理体系的经验,督促指导企业建立和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加大安全投入,加强安全管理,排查治理安全隐患,从源头上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针对重点行业领域的不同特点和存在的薄弱环节,持续开展安全专项整治。煤矿瓦斯治理和小煤矿整顿关闭工作取得重要进展,煤矿瓦斯事故进一步下降,小煤矿数量减少到1万处以内。非煤矿山整顿关闭攻坚战已经启动。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监管联控机制及监控体系初步建立。已有53%的化工企业完成了搬迁任务。严厉打击和淘汰了一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烟花爆竹生产厂点。民爆器材企业加快了重组和技术升级,提高了生产自动化水平和安全技术防范水平。实行特种设备分类监管、重点监控和重大隐患挂牌督办。所有这些,都有力强化了安全生产基础,对提升安全生产水平必将产生重要作用。
  (六)安全生产应急处置能力有了较大提升。7个国家级、14个区域级的矿山安全应急救援基地和救援队伍正在加快建设。依托中央企业及区域大型企业的救援资源优势,各专业救援队伍及基地也正在积极建设之中。国家、省、市三级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体系初步建立,部分省市的安全应急管理机构已经延伸到县乡政府,形成了比较完整的应急救援体系。应急预案工作进一步加强,应急预案体系逐步健全,各类预案之间的衔接愈加紧密,进一步增强了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与其他相关部门建立了应急联动机制,实现资源共享,信息互通,进一步提升了应急处置的快速响应能力。我国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及其指挥系统越来越能够承担起各种重特大、复杂事故的应急救援任务。
  (七)安全文化建设取得了重要进展。通过宣传教育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各种先进安全文化的宣传和渗透。连续11年组织开展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以及“安全生产万里行”集中采访报道、安全发展高层论坛、“安康杯”竞赛、“全国青年安全示范岗”、“安全伴我行”巡回演讲等系列宣传教育活动,推动安全理念、安全方针、安全法律和安全知识进企业、进乡村、进社区、进校园。编制出版了大量安全科普读物和音像制品。持续推进以企业“三项岗位”人员、农民工和班组长为重点的安全生产全员培训工作。举办企业高管和政府领导干部的安全生产专题研讨班。制定发布了安全文化建设规划和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标准,深入开展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和安全社区创建活动,命名了一批“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通过持续推进安全文化建设,全民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有了较大提高。
  十年来,我国安全生产工作取得了重要进展,但由于我国正处在工业化进程中事故易发期,安全生产基础薄弱,事故总量仍然很大,重特大事故还没有得到根本遏制,有时还会出现反复,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今后一个时期,是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时期,也是进一步减少事故总量、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实现安全生产状况根本好转的关键时期,我们任重而道远。国家确定了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为主线、以经济结构调整为主攻方向的战略构想,采取了一系列推动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重大举措,这对安全生产工作既是机遇,更是挑战。我们应当准确把握机遇,积极应对挑战,扎实开展工作,为我国经济社会的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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