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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届全国安全生产书画展活动组织章程

www.china-safety.org     时间:2013/4/15 15:42:00 来源:展览部 点击:1680

  第一条 宗旨
  按照《中央宣传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等七部门关于开展2013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3〕37号)部署,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委员会组织举办第三届全国安全生产书画展活动。旨在利用书画这一群众喜闻乐见的艺术形式,大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在全社会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良好氛围,促进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深入人心、落到实处,为促进全国安全生产形势实现根本好转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第二条 组委会的性质
  成立第三届全国安全生产书画展活动组委会(以下简称组委会),负责本次活动各项具体工作的拟定、操作、评议、管理和推广应用。
  第三条 组织机构
  (一)组委会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宣传教育中心,北京安夫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协办单位)和社会有关方面负责人共同组成。
  (二)组委会设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2名,组委会成员若干名。组委会下设评委会,主任1名,副主任若干名,评委会成员若干名。
  (三)组委会秘书处设秘书长1名,执行秘书长1名,副秘书长若干名。
  第四条 活动责任分工
  (一)组委会负责制定本次活动组织细则;负责本次活动的指导、协调工作。
  (二)秘书处负责本次活动的日常管理及相关工作,由执行秘书长协调落实。
  (三)秘书处负责组织本次活动的宣传、推广工作;审核参展作品的合法性和知识产权归属等问题。
  (四)协办单位负责与其他合作单位的交流协作。
  第五条 经费筹集和管理
  (一)活动所需经费由协办单位筹集。
  (二)经费筹集和使用严格遵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严格履行财务制度。
  (三)在北京申办书画展组委会账号,开展业务。
  第六条 知识产权
  (一)本组委会对作品拥有展览、出版、宣传、收藏和处置的权利。
  (二)协办单位聘请法律顾问维护本次活动涉及的知识产权问题。负责与参展人员签订作品知识产权归属协议。
  第七条 纠纷的解决
  (一)协办单位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开展相关活动,如因违法、违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参与人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因参与人违法、过失或者行为不当产生的民事纠纷,由其独立承担相应责任。
  (三)协办单位保证资金筹集渠道合法、正规,如出现资金筹集、使用等民事纠纷,由协办单位独自承担民事责任。
  第八条 参与人注意事项
  活动所有参与人应认真阅读、了解本章程,一经参与活动,则视为同意遵守本章程的相关规定和约定。


  • 主办单位: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宣传教育中心 网站邮箱: xjzx@chinasafety.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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