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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ww.china-safety.org     时间:2013/3/12 16:34:53 来源:开发部 点击:1509

高层民用建筑附近不得

埋设易燃、可燃类液体储罐

  高层民用建筑附近不得设置甲、乙类液体储罐。为高层民用建筑服务的丙类液体储罐可以埋设,但储罐总储量不应超过15立方米,当直埋于高层建筑或裙房附近,面向油罐一面4米范围内的建筑物外墙为防火墙时,其防火间距可以不限。这是因为许多高层建筑内部使用锅炉,丙类液体作为锅炉的燃料,而丙类液体的火灾危险性比甲、乙类液体的火灾危险性要小,故可以埋设。但超过上述规定时,必须按储罐与民用建筑之间的要求确定防火间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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